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罚运用 > 假释 > 假释被撤销后能否构成累犯

假释被撤销后能否构成累犯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6 47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对于很多的罪犯虽然犯罪了但是也是会具有一定的权利的,他们也是十分受国家保护的,国家也是会相应的赋予他们一定的权利,那么对于很多的罪犯是有一定的假释的,那么对于罪犯以及累犯又是如何界定的,接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对于这方面进行相关介绍。

假释被撤销后能否构成累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华律网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定之罪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假释指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因此,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都不构成累犯。

1、假释的考验期限。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2、对假释犯的监督及处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4)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当出现了刑法规定的情形时,应当撤销假释,对犯罪分子继续执行刑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假释以及撤销假释后应当如何处理呢?刑法第86条作了明确规定,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种应当撤销假释的情形和撤销假释后的处理办法: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即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再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将其收监执行。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原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而且该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新作出的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与原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但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减掉。

3.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违反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说明犯罪分子在社会上仍具有一定甚至相当大的危害性,不宜再适用假释,应当依法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在对犯罪分子撤销假释并收监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刑法对撤销假释的法定程序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按照我国监狱法第33条的规定进行,即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假释被撤销后能否构成累犯的相关知识的具体介绍,希望大家对于假释以及累犯的相关知识可以有所一定的了解,以及对于罪犯也是会给予一定的机会进行减轻罪刑的,希望大家可以对于犯罪有所一定的了解。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假释适用于哪些对象
最新减刑假释司法解释
被限制减刑的人能否假释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职务犯罪可以假释吗

    2024-04-19183 人看过

    并表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同时保证不会再次触犯法律。第三,鉴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他们将无法获得假释资格。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刑罚运用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9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职务犯罪如何办理假释?

    2024-03-20169 人看过

    职务犯罪办理假释的方式:对职务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关于职务犯罪如何办理假释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职务犯罪如何办理假释职务犯罪办理假释的方式:对职务犯罪分子的假...

  • 2024社区矫正法何时出台最新消息

    2024-02-21106188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确立了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对社区矫正的立法还正在进行中,那么社区矫正法何时出台?社区矫正法立法有无最新消息?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 被限制减刑的人能否假释

    2024-02-21111124 人看过

    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是不能假释的,即使在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是不能减刑的。更多相关内容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服刑一半可以假释吗

    2024-01-15106 人看过

    假释的条件: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确有悔改表现;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关于服刑一半可不可以假释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关于假释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假释失败了的情况有: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不满足执行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关于如何判断假释失败了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假释期过了并不是一定自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关于假释期过了是否就自由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职务犯罪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关于职务犯罪是否可以申请假释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假释不能适用禁止令。因为我国只有管制执行期间的禁止令和缓刑考验期间的禁止令,不存在假释的禁止令。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奖惩表;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白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

  • 一年半以上。只要服刑过半且不属于恶性暴力犯罪的就可以办理假释。关于判三年多久可以假释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数额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2、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 3、三唑伦、安眠酮50千克以上;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数额较大的标准。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以上不满10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 3、三唑伦、安眠酮10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的;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100千克以上不满500千克的;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含量折合问题。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了对贩毒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新型毒品增加,海洛因掺假频繁,纯度越高危害越大却是不争的事实。 论处对大量掺假与高纯度贩毒同等处罚,表面上严惩,实则有失公正,有违罪责相适应原则,故而有必要对以下两种情形的毒品作含量鉴定并将其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 1、有证据证明掺假明显的。 2、新型毒品案件,因其成分混乱,应对其毒效、含毒量鉴定,并参考交易价格,决定适用的刑罚。

刑罚运用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会怎样?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会怎样?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逮捕,然后将被逮捕人送达看守所,公安机关应当将逮捕的信息通知家属,被逮捕人到了看守所后,公安机关应当对被逮捕人进行讯问,发现有不能逮捕情形的,应当立即释放,符合逮捕情形的,可以进行羁押。

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算犯罪吗?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算犯罪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同样也算是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属于行为犯,只要有此行为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但在处罚上面是会按照既遂的标准进行从轻或者是减轻相应的刑期处罚。

刑法隐瞒军情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刑法隐瞒军情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刑法隐瞒军情罪既遂的处罚: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欺骗算不算犯罪了?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故意欺骗算不算犯罪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故意欺骗算不算犯罪了 1、故意欺骗他人不一定就犯罪了。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 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2、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