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争议 > 劳动诉讼 > 劳动纠纷案件如何申请再审

劳动纠纷案件如何申请再审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32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劳动纠纷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民事纠纷,劳动纠纷一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仲裁解决不了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劳动终审判决不服时,那么劳动纠纷案件如何申请再审?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劳动纠纷案件如何申请再审

劳动纠纷案件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的,或者出现民事诉讼法二百条其中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劳动争议再审申请书范本

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陶某,男,1981年9月9日生,汉族,户籍陕西省XX,身份证号码:XX

被申请人:某某某某(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某区布吉南岭黄金园工业第六号区XX,组织机构代码XX

法定代表人石某某,董事长

请求事项

1、撤销深圳市龙岗区法院(2011)深龙法劳初字第3440号判决书和深圳市中级法院(2012)深中法劳终字第640号判决书的判决。

2、依法改判支持申请人在一审、二审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某某某某(深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于2011年11月10日判决后,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深圳中院于2012年3月2日作出(2012)深中法劳终字第640号判决书。申请人认为一、二审法院的判决有很多错误的地方,具体如下。

一、凭被申请人提交的互相矛盾的、存在严重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认定申请人确实存在违法(哪来违法可言,毫无根据)、违纪的事实,本身是违法的。申请人只是提了一下工作方面的意见而已,主管以领导自居,不加考虑与申请人吵,这不是申请人的违纪行为,吵也不是申请人单方的错。

二、依据双方的劳动合同认定申请人应遵守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是支持了劳动合同关于限制劳动者权利,排除用人单位义务的无效约定,除非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附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先要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其内容。因此是先有被申请人制定并公示规章制度的义务,然后才是劳动者遵守的义务。就象国家法律,先要制定出来,并公示让公民知道其内容,公民违法了,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在被申请人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规章制度的制定有向工会征询意见及备案的情况下,认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四、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凭主观意断,凭主观推测为常理来认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是违背了法院审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法治社会里凭主观意断裁决怎能让申请人、让社会服判。

五、在被申请人没有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向申请人公示,申请人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有义务知悉及遵守规章制度。而排除被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应将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义务。

六、在被申请人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情况下,凭常理认定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这是在有意偏袒用人单位的违法利益,放纵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不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依法裁决。

七、宝安区人民法院(案号:“2011深宝法民劳初第316号”和“2011深宝法民劳初317号”)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向劳动者公示告知为由,用人单位没有提交证明规章制度经过公示的证据,而支持了在用人单位无故连续旷工三天被依规章制度开除的职工请求双倍赔偿金的诉求,该案到贵院二审,贵院(案号“2011深中法民六初96号”和“2011深中法民六初100号”)也以没有提交公示的证据为理由维持了宝安法院的判决。这个判决令申请人心服口服。国家法律是统一的,为什么申请人这个相同的案件会是不一样的结论,为什么不同案同判。

鉴于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存在很多错误的地方,让申请人无法接受。请求贵院认真调卷,仔细审查,依法重新审理,纠正错误,以捍卫国家法律的权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陶某

2012年6月10日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劳动纠纷案件怎么申请再审”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纠纷案件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的,或者出现民事诉讼法二百条其中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
劳动纠纷仲裁申请书
劳动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类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
特邀律师:
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根据个案特性充分收集证据和准备诉讼思路,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秉持“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是实现自身的价值”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竭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劳动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2024-04-181304 人看过

    劳动纠纷应该通过下列办法来解决: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依法起诉等。关于劳动纠纷应该怎么解决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争议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2752 人,获好评率 100%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

  • 劳动纠纷法律援助收取费用吗

    2024-04-181474 人看过

    劳动纠纷法律援助不收取费用。法律援助就是为了那些没有钱请律师的劳动者准备的,所以是不收费的。如果律师私自收取费用,属于违法行为,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可以到司法局投诉。关于劳动纠纷法律援助收取费用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诉讼的管辖法院具体是哪一个

    2024-04-181250 人看过

    劳动诉讼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发生劳动争议,一般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诉讼的管辖法院具体是哪一个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案例

    2024-04-1726982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案由」 申诉人:某造漆厂。 法定代表人:朱某,某造漆厂厂长。 第-被诉人:王某、刘某、张某、乌某、段某等26人,原某造漆厂职工。 第二被诉人:某省工业公司。

  •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有何规定

    2024-04-1728141 人看过

    尽管行政仲裁有比较完备的程序,与司法程序没有多大区别,而且,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仲裁为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有何规定?在生活中出现这样子的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

  • 劳动纠纷法律援助不收取费用。法律援助就是为了那些没有钱请律师的劳动者准备的,所以是不收费的。如果律师私自收取费用,属于违法行为,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可以到司法局投诉。关于劳动纠纷法律援助收取费用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

  •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组成,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等权利。关于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具体指的都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劳动纠纷处理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纠纷处理程序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用人单位领导不同意给报销差旅费引起的纠纷,属于单位内部的管理行为,不属于劳动纠纷。以下情形属于劳动纠纷: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关于差旅费是否属于劳动纠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试用期和正式工被辞退的区别:试用期的劳动者可获得的工资报酬一般比正式工低;如果单位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则试用期劳动者能获得的也更少。关于试用期和正式工被辞退二者的区别是怎样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1.5倍的加班费;休息日加班未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2倍的加班费;其他。关于有没有关于加班的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纠纷应该通过下列办法来解决: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依法起诉等。关于劳动纠纷应该怎么解决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单位犯罪是如何认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单位犯罪是如何认定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2、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3、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4、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 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5、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 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是要具体分析的。

劳动争议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

未休年假证明格式是怎样的,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未休年假证明格式是怎样的,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未休年假证明按照以下格式书写:兹证明劳动者本年度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未休年假。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正常离职是不是领不到失业金的

崔国彪律师33分钟前回复:

自己主动离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2024黄石二级工伤怎么计算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关于2024黄石二级工伤怎么计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