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微信网络诽谤问题如何预防
一、加强对网民的法治教育,积极引导网民文明上网。
网民有言论的自由,但在行使自已的言论自由权利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网民在网络上遨游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并要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首例“网络暴力”案的判决,就有很好的法治教育作用。
二、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步伐,使信息的披露与保护在法律的规范下达到平衡。
要防治网络诽谤,应加强法治建设,用法律手段保护网络隐私权不受侵犯。中国现行法律里面有许多与名誉权有关的规定,这些规定散见于前述的法规中。但是就公民隐私权的立法抑或是公民个人信息立法尚是一片空白,特别是在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上,中国基本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而在首例“网络暴力”案就是因为网民对他人如住址、电话、单位等个人信息的传播,致使一些诽谤性的语言攻击能准确地瞄准被传播者。网络侵犯隐私权的情形主要集中在个人信息在收集、处理、传输和利用等环节中。世界上国家或地区已经有超过50个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通过限制公权力的途径来保护个人信息已经是通用做法,这方面中国尚处于落后地步,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会有效遏制网络诽谤行为。
三、建立合理的网络规则,加强行业自律,同时建立完善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
中国互联网协会曾于2002年发布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然而,该公约规定:中国互联网行业从业者接受该公约的自律规则,均可以申请加入本公约;本公约成员单位也可以退出本公约。实际上该协会也就200来个会员单位,为数甚少。2003年,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华律网、华律网、新浪网、搜狐网等30多家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共同签署了《互联网信息服务自律公约》,承诺自觉接受管理和公众监督,坚决抵制“有害信息”,但参与者只有30来个,这个数量是中国互联网的冰山一角。建议互联网行业采取律师业的做法,从事互联网经营的单位当然是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会员,当然地受《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约束,这样才有自律力度,同时要建立起违反行业纪律的惩处制度。
网络诽谤时隐时现,只有切实将其纳入法治轨道,并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的政策、方针,网络诽谤才可能最终烟消云散,人与网络才能和谐相处,到那时,诽谤不再,自由依旧。
诽谤罪的认定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露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预防微信网络诽谤的时候最好有律师在一旁帮助,不知道怎么办的人可以来华律网找个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只有在确定冲突责任方具有明确过错时,才需对其所造成的伤害给予赔偿。若不幸发生涉及死亡的案例,受害人家属可通过提供证据来证明辱骂行为与被害人的死因之间确实存在着明确且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侮辱言行方必须负责支付安葬费用、医疗花费以及对受害人家属的精神安慰赔偿款等相关费用。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具体内容。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在特定情况下,故意杀人罪是可以适用假释的。这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即被判有故意杀人罪者需在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实际服刑达到十年及以上方才有资格提出假释申请。当某人被判犯有刑事罪行时,如他/她符合相关条件,将有机会获得假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精神病患者行凶杀人的确属于非法犯罪之举,他们有可能不会受到法律制裁。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如果确实证实当事人为无意识完全行为能力人,并且已经实施了《刑法》所明文规定的有害行动并导致恶果,他们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若监护人已履行完全职责且态度积极得当,则可适度减轻他们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关于精神病患实施凶杀行为时的监护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答案为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无过错之情况下实施的自我保护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若构成防卫过当导致人命案情发生,则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谓“防卫过当”,系指防卫行为显著超出合法必要范围而对社会大众或当事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所定义的犯罪行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强奸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关于强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关于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因相邻权纠纷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是有时效限制的,诉讼时效是3年,但如果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的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关于相邻侵权诉讼是否要半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故意伤人轻伤的赔偿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损失。并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关于故意伤人轻伤怎么处理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拐卖儿童罪判决书如果对方没有提起上诉,生效日为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生效。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关于拐骗儿童罪判决生效在什么时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不让探视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且是不可以附条件的义务。无论是否探视子女都得支付抚养费。关于不让探视不支付抚养费是否可以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指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