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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人劳动年龄有明确规定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2 336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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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民的这个称呼并不是所有的人类都可以拥有的,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也可以换一个说法,那就是国家对于劳动人民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华律网小编接下来将为我们讲解其中的一个方面,即法律对于劳动人民的年龄是否有限制。

一、国家对人劳动年龄有明确规定吗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最低的年龄是不得低于十六岁,对年龄的上限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国家的退休规定是;男性;干部六十岁,工人五十五岁,女性.干部五十五岁,工人五十岁。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8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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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时间及加班工资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通知指出,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我们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关于劳动人民的相关规定是非常复杂繁多的,所以您不可能一下子就全部都了解了,不过,如果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您还有何疑问,都可以咨询我们华律网的在线律师,我们非常高兴解答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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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附:办法第四条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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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有哪些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仲裁有哪些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l)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有哪些条件,法律上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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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怎样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衡量本身是否具备招工的条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订立劳动合同既要符合国家法、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又要结合实际; 2、劳动合同中的用语要力求准确、明白,避免使用容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词语; 3、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规定要明确,责任不仅是劳动合同的核心,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之一; 4、劳动合同订立的日期和生效的日期要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 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 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法律上如何认定

申请劳动仲裁的机构和相关要求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机构和相关要求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申请劳动仲裁的机构和相关要求是什么 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申请仲裁的部门为劳动合同执行地或用人公司总部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院。 若当事人各自向以上两个区域的仲裁院提出申请,该案件将由劳动合同实际履约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管辖和审理。

泰州工伤七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泰州工伤七级赔偿标准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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