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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格式要怎么写,书写格式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865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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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是双方约定的东西,和合同是不一样的,协议并不没有要求是必须平等的,而且很多的人协议都是从口中得知,也没有具体的协议书,那么这协议怎样写呢。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协议书格式要怎么写,书写格式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协议书书写格式

协议书格式范本协议书概念协议: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就某一事情、问题,经过协商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书与合同同属一大类的经济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联系也很密切。协议可以成为当事人订立某项合同愿望的草签意见,合同则是落实这意见的具体表现。但是协议和合同还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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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角度范围不同。协议书往往较多地涉及宏观角度、总的原则。协商的是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有关问题,大至国家关系,小至个人往来、合作办事、解决纠纷,适应范围大;合同则较多从微观角度,就某一具体事项签约。

2、内容要求不同。协议书的内容不及合同具体细微,如两个企业签订联营或者联合的合作关系要用协议书,可在协议书下另外签订有关内容的单项活动。

3、失效长短不同。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较短,“标的”一旦实现,合同就失效了;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一般较长,有的则是永久的,比如换房之类的协协议书,不到房主再次易人,其作用便长期存在。

二、协议书格式写法

协议书的格式和写法一般由标题、立约单位、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协议书的标题和合同的标题写法相同,即内容文种。

2、立约单位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地址(写法和合同相似)

3、正文正文由缘由和主体组成。缘由写明签订协议书的目的、依据等内容。主体分条列项写出协议的事项。

三、法律效应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对于你提出的“协议书格式要怎么写以及书写格式是什么”问题,协议书中要明确的写出自己的协议内容是什么,标题这个要突出重点,还有的约定的名称和地点这些的,还有的就是这个协议的目的,依据也要写。你可以咨询华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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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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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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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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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权出质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当基金份额或股权设定质押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登记的股权设定了质押,则此种质押权自股权完成登记之时起生效;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股权,质押权自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完登记手续时起生效。 在成立了基金份额和股权质押之后,不得再进行转让,除非经由出质人和质权人达成共识并予以批准。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出质人通过出售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股权获得的资金,应优先用于偿还质权人的债务,或者将这部分资金存入到专门账户中供债权人管理。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仓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是: 1、保管人有收取仓储费的权利,其义务是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对仓储物进行验收和妥善保管的义务; 2、存货人的权利是要求保管人代为妥善保管和到期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其义务是按约定支付仓储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八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五条 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双方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双方签订的是无效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此之外,合同非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是无权代理,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因此,经过双方签字认可的合同,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的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44条当中的规定也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属于有效的,这也就意味着合同的订立的主体如果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话,也是属于一种构成了一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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