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竞争法 > 招标投标 > 开标 > 评标后多久发中标公示

评标后多久发中标公示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2 389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一些工程项目上,会以招标的形式来选择一个企业。这个中标的企业一定是很有能力的。中标以后中标的企业就需要履行协议或者合同上的义务。那各个竞标企业最关心的就是开标后多久发中标公示,下面就由华律网的小编为您答疑解惑。

评标后多久发中标公示

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

"第四十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定标后才能进行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间隔时间无法律规定,但应符合以下法规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授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地方的招投标法上有规定,比如《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三条,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还有一些实施办法里也有类似规定。

什么是招标

招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相对于投标,称之为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标包)划分、数量、投标人(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什么是评标

所谓评标,是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评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十分重要的阶段,评标是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定着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公平和公正;评标的质量决定着能否从众多投标竞争者中选出最能满足招标项目各项要求的中标者。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评标后多久发中标公示的相关规定,招标并不是儿戏,里面的要求有很多,所以要严格评标。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招标属于要约的一种吗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的样式
《招标投标法》规定需要重新招标的情况有哪些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在线咨询
  • 开标由谁主持

    2024-01-15204 人看过

    开标会议通常应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主持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査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査并予以公证。那么对于开标由谁主持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 招标投标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59 人,获好评率 100%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 开标时间一般多久

    2024-01-15199 人看过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那么对于开标时间一般多久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 串通投标被揭发后中标者被带走,此次招标活动有效吗

    2024-01-152609 人看过

    我们都知道很多项目之间的中标是要求公平公正的,如果一旦发现出现串通或者其他不合法律的做法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串通投标被揭发后中标者被带走,此次招标活动有效吗。1、《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招标

  • 个人介绍工程外包,是否可以收取中介费

    2024-01-156690 人看过

    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在高速的发展,这就涉及到工程了,因为想要发展一定吏部开到建设,而想要建设好,这就是建设工程的事了,那么工程的主要职能有哪些?个人介绍工程外包,是否可以收取中介费?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工程的

  • 开标应该在哪个时间举行

    2024-01-141263 人看过

    开标一般由招标人组织的开标委员会负责。开标时应当众打开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所有标书。法律咨询:开标应于什么时间举行?律师回答:开标应于投标截止日的当天或次日举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

  • 没有明码标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关于无明码标价却营业?工商惩罚等候!华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下面的内容。希望大家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帮助到大家。无明码标价却营业?工商惩罚等候!没有明码标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明码标价是指公开标明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方式。包括价格标签、价目表、随商品体标价等。基层商业价格管...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怎样产生的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怎样产生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产生的方法如下: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 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招标投标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

个人开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54分钟前回复:

关于个人开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股东股权分配的流程

法律顾问律师57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东股权分配的流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主要应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资产清算。 根据公司法186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回收途径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回收途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回收途径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收回的方式有两种:协议回购与强制回购。 这两个不同途径的操作流程分别如下所述:,股东与其所在的公司应就股权回购事宜进行深入沟通并达成共识; 其次,各方需按照已经达成的协议履行相应的权利及义务; 紧接着,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对相关记录进行调整并 同时办理股权变更的登记手续; 如若未能顺利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可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以下三种情形下,股东将无法享有回收公司股权的权力:是在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且这五年内公司持续保持盈利状态,并且满足法定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况下; 其次是当公司面临合并、分立或转让其主要财产时; 最后便是当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已至或是其它法律规定引起公司可能解散的情况发生时,如果经由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决议修订公司章程以使得公司得以继续存续。 这些特殊情况,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具体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详细规定。

民法典中怎样让法人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民法典中怎样让法人承担公司债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债务由企业全部财产承担。 如果法人代表作为出资人,不如实出资、抽逃出资或者滥用权利造成公司损失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 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 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