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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男方付多少抚养费给子女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711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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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婚姻的尽头,也就是离婚的时候,我们都会为子女的抚养问题而发生争执,但是在一般的情况下之下,双方的经济实力相当的话,出于对孩子未来的考虑都是女方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夫妻离婚男方付多少抚养费给子女?华律网小编悉心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夫妻离婚男方应给付多少抚养费给子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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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三、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四、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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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抚养费包括什么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引用法条: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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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不要抚养权怎么办,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女方离婚不要抚养权怎么办,法律怎样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女方离婚不要抚养权孩子可以由男方抚养,如果双方都不要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相应的判决,并且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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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有什么,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有什么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认定婚前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 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谁承担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谁承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能否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能否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一件令人关注的现象是,婚后由父母赞助购置的房产并不必然被视为夫妻共同财富。 若在礼堂婚礼后的日子里,有一方的父母慷慨解囊购置财产,并明确定义其为子女独有,那么此笔财产便不能被看作是夫妇二人的共有之物,而是应视作为情侣中的一方单独拥有的私产。 然而,倘若一对恋人的父母在购房之时未曾表明这套房产专属于他们其中的某一位,那么这处房地产则有可能被评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两位当事人都将依法享有相应占有权。

遗弃罪的对象包括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遗弃罪的对象包括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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