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类别 > 合同法规 > 转账所在地合同履行地

转账所在地合同履行地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5 34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签合同是因为双方互相信任才会一起合作的,如果签了合同最好不要毁约,毁约之后不但有违约金还会有不好的影响,影响信誉和今后的发展等,转账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是哪里,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转账所在地合同履行地”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实际履行地规则

华律网

合同履行地是指实际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还是民法所规定的履行地,众说分纭,理论与实践也一直是各说各的理。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适用意见》中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操作中又分几种情况,合同有约定且实际履行地与约定一致的,按《适用意见》18条确定管辖,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但未实际履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与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一致的,原则上也可以适用18条规定,而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实际履行地与约定的不一致,或者没有约定履行地却又实际履行了,又或者既没有约定,也没有实际履行,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适用意见》中就不甚明确了。以买卖合同为例,96年最高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也强调在实际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或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可以变更约定,并明确了虽有约定但未实际履行的,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也就是说合同只有在约定了履行地并已实际履行且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又相一致的情况下,适用相关法律才无任何障碍。

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中,创造和解释法律的核心机构为政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负责的行政。而官僚、军事和警力则是执行法律,并且让法律为人民服务时相当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个法律系统的运作,同时带动法律的进步,则独立自主的法律专业人员和充满生气的公民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精神既体现了国家性质,也反映了社会矛盾。

对于你提出的“转账所在地合同履行地”问题,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出来了,转账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应该是合同规定的地方,还可以是实际发生的地方,也就是转账的地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也表明当地的法院是否有判决权,有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
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2024-04-1727772 人看过

    【媒体报导案例】:华律网北京6月16日电记者吴晶、傅双琪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是由他所在的学校自主决定的,而非教育部官方指令。范美忠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在都江堰光亚学校任语文教师

  • 合同类别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694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末位淘汰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2024-04-1728193 人看过

    末位淘汰是什么,末位淘汰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吗,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也许很多人都还不清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 对《劳动合同法》终止合同应给予补偿的理解

    2024-04-1726828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万人瞩目的劳动合同法终于在2007年6月29日经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在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新闻媒体称之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2024-04-1726665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关于一份劳动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2024-04-1728877 人看过

    案例如下:一女子与一事业单位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合同,因其事业单位管理方面原因,现女子欲离开此单位,拿回自己的人事档案及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因与其单位协商无果,特申请仲裁。确认合同无效。甲方退还乙方人事档案及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争议的焦点是

  • 不签居间合同会导致纠纷产生时难以取证,但不会完全影响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关于不签居间合同的后果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因被胁迫而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具有效力,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关于因被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是否无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商业合同中的附随义务,一般是合理的。当事人需按照商业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需要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这是与遵循诚信原则相一致的。关于合同法中商业合同附随义务算是合理的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书面和其他法定形式。合同有效的条件有: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关于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别人代签购房合同有效。他人代签合同,应得到当事人书面委托或事后追认,否则,合同不对该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同时,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被授权人不能行使超过授权范围的权利。关于别人代签购房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当事人不适格的建筑居间合同违法。即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当事人恶意串通,他人合法权益的建筑居间合同违法;合同以合法手段掩饰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建筑居间合同违法;建筑居间合同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应当认定为违法合同。关于建筑居间合同违法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方合同修改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只有一方单独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变更后的合同因缺乏当事人合意而无效,因此仍以原合同为准。故单方修改合同无效。关于单方合同修改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后附着物如何处置?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后附着物如何处置?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后附着物如何处置 问题解析:当土地租用协议期满之后,地面上所附属的建筑物及设施必须归还给原始拥有者。 倘若涉及到经过合约各方自主添加的附带物件,各方可依据双方曾经确立的合同规定进一步协商处理方案。 如若在合同中并无此方面条款的明确说明,各位当事人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但如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当事人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投诉,请求司法裁决。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合约各方应先行协商以寻求妥善办法。 若协商失败,则由国家政府机构负责妥善处置。 ,关于团体与团体之间的纠纷,须由县级乃至以上级别政府进行协调处理; 若是个人或个人与团体间出现矛盾,则由乡镇级人民政府或是县级以上政府进行领导处理。 假如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结果心存疑虑且不服气,其有权于知晓处理结果的三十天内在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上诉。 在此之前,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的现有使用状态,以免激化矛盾。

合同类别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 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 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婚后财产约定书有效吗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后财产约定书有效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婚后财产约定书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下面的情形: 首先财产协议约定,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 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再次,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后财产约定书,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招标方与发包方不一致的合同法律效力研究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招标方与发包方不一致的合同法律效力研究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招标方与发包方不一致的合同法律效力研究 招标人是指被赋予或是委派进行招标工作之机构的名称,通常指处于企业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而非单独的个人操作者。 这些实体必须具备完整的法人组织结构且拥有支付工程款项的财务能力。 在我国国内,规定进行的所有招标活动都应是非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商业行为。 发包人则是表示那些被官方认定为具备工程发包主体的资格并且能够能够支付工程款项的当事人,此类人士还有可能从其合法的继承者手中获得这一权利。 发包人又常被称为发包机构、建设机构、甚至是业主以及项目法人等不同称谓。 对于招标是否真实有效并不仅仅取决于招标人和发包人是否一致,关于招标及其合同的效力更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招标文件本身具有法律约束力,而相应的合同自然也被视为合法有效的。 其次,合同的各项条款都不能违反招标文件中的核心条款,否则这份条款将会被视为挑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的强制性规定,从而面临着被视作无效条款或是无效合同的危险。 在招标人与发包人存在差异的情况下,需要深入分析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而只要招标人及其代理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那么他们完全能够如期进行招投标工作。 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里明确指出,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项目的需求,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向潜在的投标人提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及项目业绩情况的要求,并进一步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对于国家已经制定明确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须严格遵守。 同时,招标人也不应采取不合理性限制或者排挤潜在投标人的手段,亦不得对任何潜在投标人采取歧视性的待遇政策。

签了合同没付钱可以违约吗

法律顾问律师50分钟前回复:

关于签了合同没付钱可以违约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当事人可以违约,但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