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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834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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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当中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如果运气差的话走路都会摔伤,如果只是皮外伤还好,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如果摔伤比较严重就可能要住院治疗。如果在上班的时候摔伤了,那么上班路上自己摔伤算工伤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上班路上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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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今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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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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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劳动关系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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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劳动关系的解除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以下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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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规定是有些类型的案件是属于劳动仲裁前置的。 (一)为了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立法者不希望把劳动争议都推倒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而是希望主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解决,即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不了,也可以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产生一定的缓冲作用,避免矛盾激化。 (二)有些劳动争议涉及的专业性很强,先经过劳动仲裁机构的处理可以发挥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业务熟悉的优势,在劳动仲裁部门作出裁决后,再由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法院及时、准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法院的民事纠纷案件种类繁多,审理期限较长,而劳动争议仲裁结案期限相对较短,将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使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得到处理,能够使劳动争议处理期限缩短,防止久拖不决,损害劳动者利益。 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应当理解为只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无论仲裁机构作出什么处理结果,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都应受理。 因为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后,可能出现三种结果: 1、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 2、仲裁机构逾期不作出裁决; 3、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公司解散的妥善处置方法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解散的妥善处置方法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解散的妥善处置方法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若公司因其法定原因如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以及第 (五)项所述,需清算且需注销时,应自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组建清算小组,展开相关清算工作。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应由其所有股东共同组成; 而如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清算小组则应由董事会或经股东大会选举确定的人员组成。 若未按期组建清算小组或者开展清算工作,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法院指定专门人员组成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对此类申请,人民法院应予接受并立即启动清算小组的组建进程以便推动清算工作顺利完成。 一旦公司清算完毕,清算小组须制定出详尽的清算报告,然后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进行审核批准, 最后将此报告及其他文件一同提交公司登记机关,以申请对该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 同时发布公告宣告公司经营终结与终止。

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定罪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定罪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构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来定罪。 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0分钟前回复:

关于企业拆迁员工补偿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规定是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面临着拆迁的话,实际上就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劳动者不能够继续在联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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