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竞争法 > 招标投标 > 投标 >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1 336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无论是邮寄还是直接送到开标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都应该是密封的。这是为了防止投标文件在未密封状况下失密,从而导致相互串标,更改投标报价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法律咨询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华律网

律师回答:

以大写金额为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投标文件是不是要约
法律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有什么规定
怎么认定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在线咨询
  • 装修投标书的范本的概括内容

    2024-04-16440 人看过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很多都会购买房屋,在入住前会对其进行一些专修,那么对此一些住宅区来说,如果要进行一些投标问题来说,有好处也有坏处,但在投标中就会涉及到一些装修投标书的问题,下面郴-州...

  • 招标投标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59 人,获好评率 100%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 工程分包是不是需要招投标

    2024-04-11181 人看过

    工程分包需要招投标,法律特别规定的项目除外。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建设单位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程分包是不是需要招投标的问题,希望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 法院对串通投标罪既遂怎么处罚

    2024-01-22145 人看过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法院对串通投标罪既遂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法院对串通投标罪既遂怎么处罚法院对串通投标罪既遂的处罚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 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吗

    2024-01-15166 人看过

    未中标的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关于未中标人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什么情况下投标书宣布作废

    2024-01-152004 人看过

    根据招标工程的项目特点,研究其他参与投标的公司对本工程的心态:是急于中标;还是把主要目标放在参与市场摸底、掌握市场行情。只有认真评估竞争对手,才能把握好本公司报价定标的准确对策。法律咨询:有哪些情况之一时投标书宣布作废?律师回答:(1)投标

  • 串通投标罪判处的刑期主要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串通投标罪要判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

  • 投标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关于投标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对串通投标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串通投标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不可以更改招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关于合同能否更改招投标文件中的具体实质性内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行为人构成串通投标罪既遂的,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串通投标罪既遂一般判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在招标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利益,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的时候,竞争性谈判才构成串通投标。关于竞争性谈判是否构成串通投标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本国的现行《公司法》明确规范了两类法定公司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结构较为简洁、人合性质突出以及资本呈现封闭特性,为了确保其顺利设立,公司法采取了发起设立这种特定的方式。 发起设立也被称作同时设立或单纯设立,其定义为由发起者们一起出资金钱认购初次发行的所有股份从而构建有限公司。 采用这样的设立模式,因为所有的股份都已由发起者自愿认购,无需再向外界定向招揽投资者认购股票,因此设立过程极其简便,设立成本也相对较低廉,但前提是必须在发起者之间存在着非常深厚的互信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为:《公司法》中的第二十三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如下几个必要条件:(一)参与投资的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二)按公司章程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要符合法律规定;(三)股东们需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拥有自家公司的名字,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五)有法定的公司营业地点。 第二十四条则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参与投资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五十人以内。

招标投标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

个人公司变更法人后债务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个人公司变更法人后债务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法人变更的,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的,对变更前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发起人责任具体包括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48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法发起人责任具体包括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法发起人责任具体包括: 1、承担筹办公司事务的责任; 2、如果公司不能成立的,对筹办公司事务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3、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发起人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怎样进行

法律顾问律师49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怎样进行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一、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四、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破产需要什么费用?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破产需要什么费用?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包括:破产申请费用;破产管理人为收回破产财产提起诉讼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破产管理人以破产企业名义应诉而发生的诉讼费用等;破产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证据保全费、调查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送达费、勘验费,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支付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财产的保管费用、保养与修缮费用、拍卖或变价变卖费用、变更权属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评估费用、公告及通知债权人受领财产的送达邮寄费用、提存预分配财产费用等。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华律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