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法 > 强制措施 > 监视居住 > 监视居住期间再犯罪会重判吗

监视居住期间再犯罪会重判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1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监视居住也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会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如果当事人被公安司法机关指定监视居住的,还可以用来折抵刑期。那么,如果监视居住期间再犯罪会重判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监视居住期间再犯罪会重判吗

如果监视居住期间再犯罪的,需要数罪并罚

华律网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导致双方都受到伤害,如果处理不了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还可以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双规、两指、监视居住和软禁的异同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是什么
监视居住的解除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醉驾可以缓刑或者监外执行吗

    2024-05-15186 人看过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强制措施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95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监视居住满6个月后会收监吗

    2024-05-14146 人看过

    如果在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过程中,警方或检察官发现某些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便应及时解除相关的措施。同时,对于那些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届满的人群,也必须即时予以释放。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指定监视居住需要民警看管吗

    2024-05-12133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被赋予监禁权以居住于适宜场所的权利,乃由国家公安机关经手执行,因此,对此类人员的行动状况实施远程监测以及不定期的稽查等必要措施,都将由执法官员亲手操办,而非由其他机构或个人代劳。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具体内容。

  • 监外执行期间可以离婚吗

    2024-05-11139 人看过

    由于他们自身存在某些特殊因素,使其无法被纳入监狱严密监管的范围内,为此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将其交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执行,实现在监外来完成剩余刑期的刑法执行措施。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吗

    2024-05-11165 人看过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他们均不能毁损、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除此之外,他们还需将持有的护照、出入境证明、居民身份证以及驾驶执照等重要证件交由执行机关妥善保管。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等。关于监视居住适用对象的范围是怎样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关于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同时,监视居住也需要满足条件才能执行。关于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有多久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关于监外执行活动范围是哪里?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监外执行活动范围是哪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

  •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批准不可以去外地。关于监视居住能否外出解决事务?华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下面的内容。希望大家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帮助到大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由哪个机关执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关于为何在不批捕后仍需监视居住?解开这个谜团?华律网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下面的内容。希望大家在有需要的时候能帮助到大家。为何在不批捕后仍需监视居住?解开这个谜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

取保候审多久的时间不追溯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取保候审多久的时间不追溯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取保候审多久的时间不追溯 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取保候审,即是说,已经被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所以不存在有多久的时间的追诉期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强制措施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销售假药罪相关法条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销售假药罪相关法条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销售假药罪相关法条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险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对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

走私材料后倒卖的怎么处罚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走私材料后倒卖的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要根据具体走私及倒卖情节而定,走私材料后倒卖的涉嫌走私罪。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打架失手打死人什么罪?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打架失手打死人什么罪?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打架失手打死人什么罪 打架把人打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1、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过失致人死亡,除法律的一般规定外,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 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对于刑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一律适用特殊规定定罪处罚。 如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关于失火、过失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害方法致人死亡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的规定等。

证券犯罪移送什么机关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证券犯罪移送什么机关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发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或者其他执法文书。 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或者其他执法文书的,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华律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