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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7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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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行为归责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对于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就是把按照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本属于一方当事人应负的举证责任,因某种原因而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就是反在一般侵权责任中某些应由受害人承担的举证责任,移转给加害人承担。

举证责任倒置,加害人举证证明的范围是: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不是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亦免除受害人证明加害人过错的责任。加害人如认为损害的原因是因受害人的故意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应由加害人负举证责任。加害人证明属实的,免除加害人的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或证明不足的,即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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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推定过错原则,证明加害人无过错的事实。适用推定过错原则,是由已知的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事实中,推定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对此免除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这一举证责任,转由加害人承提,其主张自己无过错,须举证证明。证明属实的,确认其无过错,不构成侵权民事责任;不能证明和证明不足的,确认其有过错,构成侵权责任。

除上述两项事实的证明由加害人负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以外,其余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事实,均仍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加害人并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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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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