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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7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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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二手房过户登记的时候,不是仅仅拿着一份合同就可以的,还是需要很多的手续。就是因为很多时候手续没有带齐导致过户登记办理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那么过户登记需要哪些手续呢?下面就和华律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作为买方,在过户时应带齐如下资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工商局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公司法人授权则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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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为卖方,在过户时则应带齐如下资料:

个人: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工商局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上级部门同意出售的合法文件。

三、买方在办理按揭贷款时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下:

个人及配偶、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报告》原件;买卖双方所在按揭银行的存折复印件;原业主《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四、相关证明:

1.凡是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无论买与卖,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如是法人委托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如是以按揭方式付款的,无论买或卖方,如有共有人或配偶,均应亲临签字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4.无论买方或卖方,其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经过公证处、银行、房地局核对。

五、过户及银行按揭所需交缴的费用:

首先,买、卖双方均应按规定向中介公司交一定数额的佣金,除此外,还有过户公证费、契税印花税等;买方在办理银行按揭时则需交纳评估费、保险费等。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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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改造房屋维权流程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39分钟前回复:

关于遂宁改造房屋维权流程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维权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了解拆迁政策:在开始维权之前,需要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这有助于确定自己的权利和维权途径。 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如果被征收人对自己的补偿方案或安置方案有疑问或不满意,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查看相关文件和资料。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被征收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咨询律师或相关机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维权途径。 提起诉讼或仲裁:如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参与听证会: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自己的补偿方案或安置方案存在问题,可以参加听证会,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监督拆迁过程:在被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监督拆迁过程,例如参加现场监督、定期听取汇报等。 遵守法律法规:在维权过程中,被征收人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或违法行为。 同时,尽可能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行为影响维权效果。

北京申请公租房最新

法律顾问律师46分钟前回复:

关于北京申请公租房最新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公租房申请人只能在租配区域范围内工作,不能进行跨区域申请; 2、申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且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年以上社保或缴纳个税; 3、申请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且在北京没有房屋产权、居住房屋属于租赁临时房屋; 4、申请人还需提高北京市居住地的居住证明,且有连续续约。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O6年购买县商务局的办公楼,书面承诺给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至今无果今无果?

张国贵律师48分钟前回复:

也就是说,买卖合同签订之后指示交付了房屋,然后出卖一方的义务并没有全部履行,现在这种情况你可以考虑解除合同,或者是其他的救济方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房产公证后是否具有反悔权

法律顾问律师53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产公证后是否具有反悔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产公证后是否具有反悔权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房产公证之后是不允许进行反悔操作的。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框架之下,已被公证确认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以及相应的文书材料应被确认为客观事实的依据,然而,如存在充足的反面证据足以推翻此项公证决定的话,则视为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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