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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37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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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碰到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证据问题,毕竟这是关系到以后到法院进行辩护时的有力保障。但是有很多人往往不知道交通事故是有诉讼时效的,那么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华律网小编在下文带您一起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1、《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96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原168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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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此类案件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长期以来民事审判中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目前尚无定论。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这种情况的起算时间比较容易确定,也没有太多的争议,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实践中争议也非常大。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从上文了解到,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1年,但是可能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而导致起算时间点不一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您在诉讼时效纠纷这方面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华律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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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第九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第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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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受伤误工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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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祸后受伤误工费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误工的,便可以申请误工费。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损坏公共财物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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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损坏公共财物怎么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除车辆以外财物损坏的,责任人需要对损坏的财物进行赔偿,购买了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责任人赔偿。 2、对于具体赔偿的金额,可以协商或者委托三方机构估价。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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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时涉及到有人身损害的,如果是肇事方,因其自身过错行为导致该次事故发生的,要注意以下处理方式:保护现场,事故发生后不离开现场,主动报警,等警察到场后积极协助交警处理事故,如果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应当积极协助救济,不可擅自逃离现场,否则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刑事责任。 2、如果是受害方,非主要责任的,应当积极取证证明事故产生原因,留存肇事方的相关身份证信息,协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责任书,遭受人身损害需要医疗救济的,需要留存医疗票据、住院证明、检查项目缴费票据等,保存交警出具的相关材料,收集可以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就医交通费用单据等。 交警对交通事故中的人损处理比较谨慎,如受伤较轻,双方意愿调解的,可以组织调解;如调解不成会出具责任认定书告知事故双方走法律程序处理。 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有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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