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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形式要件的冲突类型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72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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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形式要件的冲突类型具体是怎样的?

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婚姻成立的方式或者程序所必须符合的法律规定的条件。现代社会中,大多数国家规定婚姻的成立必须要履行法定的程序才有法律效力。但是冰岛、苏格兰、瑞士、瑞典等地区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当事人只要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和事实不必通过任何事实即可成立。因此,规定要式婚姻和承认事实婚姻的国家在结婚的形式要件上已经有法律冲突。此外,在要式婚姻国家中对婚姻形式要件的规定也不相同,主要的类型有:

一、民事登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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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指缔结婚姻当事人必须到法律指定的国家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书,婚姻才告成立。中国、日本、朝鲜、蒙古、法国、比利时等大多数国家都要求结婚进行登记,但是登记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也不尽相同。英、美等国也大都要求登记结婚,以防实质要件欠缺的当事人举行婚礼。

二、宗教婚姻形式

这是指结婚当事人必须按照其信仰的宗教的教规完成一定的宗教仪式,婚姻才能成立。不同的宗教教规对婚姻的方式有着不同的要求。在西班牙、希腊、伊朗等国家,宗教婚姻是唯一合法有效的结婚方式。

三、混合方式

法国、德国、罗马尼亚等不仅要求当事人进行,而且要按照法律规定举行仪式,婚姻才有效力。美国有一些州规定除了登记结婚之外,还必须举行宗教仪式。英国、巴西、丹麦、瑞典等允许当事人在宗教仪式和民事登记方式中任选一种,都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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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婚户口怎么迁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携带结婚证以及女方户口薄以及身份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更改婚姻状态,并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薄,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开具的户籍证明到男方当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申请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持同意迁移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4、持户口迁移证以及男方户口薄到男方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在女方户口迁移成功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沿边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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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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