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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摘要】合同关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一大重要部分,在当今生活中影响重大。因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与否,对确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甚至对确定案件的性质、分清双方责任影响重大,故对其成立、效力的例外情况做深入浅出的分析是很有意义的。【关键字】合同效力管理性规定禁止性规定《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虽有原则性规定,但在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现实生活中,如何在具体案件中,除了照搬这些原则性的东西,正确认定和处理好原则中的例外情况也是正确贯彻执行《合同法》,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问题。一、未经当事人一方签字但实际履行的合同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是当事人的合意,只要当事人意思达到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合同法》对此规定较为详细。其中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是一般性规定。关于承诺如何生效在不同的情势下也有不同的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了合同成立条件的,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2条、第33条分别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此外,上述情况都是在双方建立合同关系时签订了书面合同后合同的成立情况,签订书面合同在经济生活中是普遍情况,合同成立的要件相对较易掌握。此外,在实践合同中,合同双方没有书面约定,那么一定物的交付就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物未交付,合同不成立。同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完全有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情况未能在书面的合同上签字,但双方都有成立该合同的意愿,并按照约定履行了相应的权利义务,此种情况下的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对此,合同法第37条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合同的成立不等于合同一定生效,成立的合同有可能出现有效、无效、未生效和可撤销的情况,合同的成立只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二、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常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产生拘束力,从而实现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则合同等于一纸空文,当事人也就失去了订约目的。从实践来看,如果当事人依据法律的规定订立合同,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则这些合同一旦成立便会自然产生法律拘束力;但从法律上来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要件也是不同的,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合同即便已经成立,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仍然不能生效。根据不同的情势,已经成立的合同可能出现有效、无效、效力待定的情况。合同的效力待定包括合同可撤销、合同未生效。合同未生效的情形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在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之前,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另一种情形是订立合同的主体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此种情况下,合同暂时未生效,需等待行为能力瑕疵人的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代理人表示认可的,合同生效,反之,合同则无效。可撤销合同在合同成立后即生效,但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包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此类合同是在合同成立生效的情况下,因为合同存在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合同效力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情况。《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可分两种,一种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而当其损害国家利益时,则为无效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主要是指损害国家经济利益,例如,欺诈国有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而使国有财产造成损失。如果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则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第4款的规定;(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和目的上是非法的,这种行为又称为隐匿行为。由于被掩盖的目的是非法的,且将造成对国家、集体或第三者的损害,因此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体现了全体社会成员的最高利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这是各国立法普遍确认的原则。我国民法虽未采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概念,但确立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概念,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4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凡订立合同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和秩序(如走私军火、买卖枪支和毒品等),损害公共道德、危害公共健康和环境(如购买洋垃圾”等)以及其他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无效,法律和仲裁机构都应主动宣告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这种合同属于最典型的无效合同。此处所说的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订的法规,违反这些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的行为是当然无效的。我国合同法仅规定违反全国性的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行政法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而并没有提及违反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性规章的合同是否无效的问题。这并不是说,违反这些规定的合同都是有效的,而只是意味着违反这些规定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的合同,是否应当宣告这些合同无效应当考虑各种因素。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一、欠缺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效力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使用的是应当”二字,立法上属于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如果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时,应当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我国法律没有对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加以明确,学界看待这一问题陷于表面化的境地。从劳动规章制度的形成过程和法律性质来看,它与劳动合同虽存在密切的联系,但也有区别。在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从对劳动关系当事人所具有的意义及其利益影响方面加以考虑。鉴于当前我国对劳动规章制度规范程度的不严密,而劳动合同的社会化发展正当其时并得到了劳动者的广泛接受,因此应当树立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摘要:劳动合同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中确立劳动关系的基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其重要形式之一,它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深远的意义。对于保护劳动者而言,最应该给予劳动者的是一个稳定的工作,稳定的工作是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无固定期限
对于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口头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口头合同的双方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且意思表示真实;口头合同的内容需要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口头合同需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其他法律规定的事项等。关于口头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有程序瑕疵的承包合同不一定会无效,只有以下情形才会导致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关于合同内容瑕疵的补救办法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有效合同,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无效事由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关于合同的效力状态有几种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双方签字的协议是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形就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关于双方签字的协议有法律效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合同签订生效后是可以修改的,不过修改也是有条件的,必须交易的双方都同意修改合同才可以实现,一般来说,修改合同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是解除原合同重新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关于合同是否可以随意更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主要包括:单务合同的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双务合同的风险遵循交付主义、合理分担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则;单务合同不适用抗辩权,双务合同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关于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就是有效的: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关于怎样确认合同是否有效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