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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的性质是怎样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6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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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案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违约金请求的案件,但是违约金具有什么样的性质,也就是说,其具有补偿性还是具有惩罚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往往会影响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判决。华律网小编就此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违约金的性质是怎样的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可以看出违约金具有如下几个特征: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违约金是由双方约定的在违约后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笔金钱;违约金的支付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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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约定的数额,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只是“根据违约情况”约定,而违约情况只能是在违约后才能知道,违约金确在违约前约定,因此会出现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比照实际损失)的情况。

在实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时,怎么办呢?《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作了补充性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的约定应当优先于法律的任意性规定,所以违约金责任应当优先于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按照《合同法》114条第一款的规定约定了违约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就应该支付约定的数额。也就是说不管损失大小(请求方并不对损失情况进行举证),只要有违约情况就应该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该规定的“违约金”似有惩罚性。因此在有的《合同法》论著中在谈到“违约金”的性质时称:违约金具有惩罚性。

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所谓公平原则,就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因此,应当认为《合同法》114条第二款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原则”。任何一方都不能额外地获得利益,那么,从法理上来讲,本人认为:违约金应具有补偿的性质,没有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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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惩罚性违约金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如何限制惩罚性违约金
违约金一般如何规定,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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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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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仓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是: 1、保管人有收取仓储费的权利,其义务是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对仓储物进行验收和妥善保管的义务; 2、存货人的权利是要求保管人代为妥善保管和到期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其义务是按约定支付仓储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八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五条 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双方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双方签订的是无效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此之外,合同非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是无权代理,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因此,经过双方签字认可的合同,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的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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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44条当中的规定也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属于有效的,这也就意味着合同的订立的主体如果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话,也是属于一种构成了一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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