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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而可以暂停上市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84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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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而可以暂停上市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法定情形之一,被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其中属于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后果严重的,或者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决定终止该公司股票的上市交易。而对于出现其他暂停上市的情形,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仍不能消除这些情形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也有权决定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此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或者因违法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破产的,该上市公司必须进行解散和清算,在这种情况下,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仍不能消除这些情形的该上市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其股票不可能再上市交易,则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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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依法作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依其职责办理相应的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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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证券上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条件有哪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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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新加入企业如何算股份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伙人新加入企业如何算股份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公司新加入的只能是股东,只有合伙企业加入的才称为合伙人。 若是受让取得股权的,受让的份额就是其出资份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变更应当进行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华律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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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并购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一般企业并购的种类主要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按照不同行业的被并购对象来分,并购的基本类型可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纵向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混合并购是指为了经营多元化和市场份额而发生的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并购行为。 二.按照并购的动因分,并购可分为: 1.规模型并购,通过扩大规模,减少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 2.功能型并购,通过并购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份额。 3.组合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风险。 4.产业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扩大整体利润。 5.成就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企业家的成就欲。

股东股权转让的规定及流程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规定及流程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定代表人签署、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 (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4、书。 (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5、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后的股东)决议。 (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 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 2、原营业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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