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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5 10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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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实务中用人单位可以与每个劳动者签订单独的劳动合同,也可以与用工一方签订合同,与用工一方签订合同就是集体合同,那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

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集体合同从协商到合同成立生效所经过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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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二)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三)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登记备案: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二、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三、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1、依法成立的独立具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非独立法人企业如果与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方可代表行政方与职工方进行协商。

2、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应先申请建立工会组织或民主选举一定数额的职工代表。

3、已经建立劳动合同制度。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首先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已经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具有较完善的集体协商办法。包括:双方代表的产生、变更方法和代表的权利义务;双方协商的原则、内容和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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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对集体合同的哪些方面进行审查
集体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集体合同中的报酬可以包括哪些内容
引用法条: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2]《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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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妥善处置方法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解散的妥善处置方法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解散的妥善处置方法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若公司因其法定原因如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以及第 (五)项所述,需清算且需注销时,应自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组建清算小组,展开相关清算工作。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应由其所有股东共同组成; 而如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清算小组则应由董事会或经股东大会选举确定的人员组成。 若未按期组建清算小组或者开展清算工作,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法院指定专门人员组成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对此类申请,人民法院应予接受并立即启动清算小组的组建进程以便推动清算工作顺利完成。 一旦公司清算完毕,清算小组须制定出详尽的清算报告,然后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进行审核批准, 最后将此报告及其他文件一同提交公司登记机关,以申请对该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 同时发布公告宣告公司经营终结与终止。

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定罪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定罪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构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来定罪。 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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