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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产品导致人身损害的责任谁来承担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3 19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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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产品损害的侵权责任谁来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59条仅规定了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时,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而没有具体规定医疗产品的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如何承担责任。从保护患者的权益出发,结合审判实际,对于医疗产生侵权责任应当按照如下原则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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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缺陷造成患者损害

在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本身存在着缺陷时,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本身存在缺陷,医疗机构在采购产品时存在过错,比如,采购药品时,未严格把关,或者通过非法途径获得药品。这时候,医疗机构和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生产者或提供者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本身存在缺陷,医疗机构强制指定患者使用缺陷医疗产品,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和医疗产品的生产者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本身存在缺陷,但医疗机构在采购产品时,已经尽到了足够的注意,但仍然未能发现产品存在的缺陷。此时,应当由产品的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不应当承担责任。医疗机构先行承担责任的,有权向医疗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4、医疗机构使用缺陷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无法确定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者提供者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5、医疗机构本身就是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即医疗机构使用自己生产的缺陷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则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输血感染造成患者损害

输血感染是指输入不合格血液即被病菌污染了的血液。血液一般是由血站提供给医疗机构,然后由医疗机构输入到患者体内的。如果血液是由血站提供的,按照《献血法》第10条的规定,血液质量的监测是由血站来完成的,医疗机构对血站提供的血液不再进行检查,但必须进行核查。如果医疗机构尽到了核查义务但仍未发现血液不合格的,应当由血液提供机构即血站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先行承担责任的,有权向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如果医疗机构未尽此等核查义务,就认为其有过失,应当与血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产品侵权责任有严格的法律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请求赔偿损失。一般人由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难以很好地证明这些条件,所以应当及时与律师联系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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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医疗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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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帮工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人身损害赔偿法全文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
[4]《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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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疗人身损害赔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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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医疗人身损害赔偿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费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精神病人的权利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精神病人的权利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精神病人的权利包括如下: 基本医疗权; 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保护隐私权。 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保密; 疾病认知权,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 要求赔偿权。 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补偿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四条,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 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现在护照好办吗?

许善明律师34分钟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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