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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越狱类的罪名包括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165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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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的罪犯会触犯什么样的罪名?一般来说,如果没有什么暴力或组织性越狱行为,会构成脱逃罪,如果暴力越狱,则可能构成暴动越狱罪,最严重的是组织越狱罪。涉越狱类的罪名包括哪些?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涉越狱类的罪名包括哪些

一、脱逃罪

1、脱逃罪概念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刑罚执行场所或者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

2、脱逃罪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组织越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 【组织越狱罪】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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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战时临阵脱逃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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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罪认定标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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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会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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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会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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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是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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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后抢劫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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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诈骗后抢劫怎么判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合同诈骗罪多少钱立案?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诈骗罪多少钱立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诈骗罪多少钱立案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自愿认罪认罚的好处有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自愿认罪认罚的好处有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自愿认罪认罚的好处有什么 1、法律帮助。 对于没有聘请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强制措施变更申请、提出案件处理意见等法律帮助; 2、从宽处理。 侦诉审三个阶段都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越早,从宽幅度越大,回归社会越早。 3、快捷办理。 简化办案程序,节约司法资源,让犯罪嫌疑人事先了解应受刑罚处罚的情况。 1、法律帮助。 对于没有聘请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强制措施变更申请、提出案件处理意见等法律帮助; 2、从宽处理。 侦诉审三个阶段都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越早,从宽幅度越大,回归社会越早。 3、快捷办理。 简化办案程序,节约司法资源,让犯罪嫌疑人事先了解应受刑罚处罚的情况。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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