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房屋买卖 > 农村房屋买卖 > 宅基地可以出租吗

宅基地可以出租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031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农村拥有一块宅基地,但自己已经不在农村里面居住或生活,宅基地空着荒废了又太可惜,在这时候有些人就会在将宅基地出租,以获取一定的租金。那么宅基地可以出租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宅基地可以出租吗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用于出租,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并无明确规定,基于宅基地使用权是供农民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用,原则上,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出租。鉴于《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可以将房屋出租,因出租并不发生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主体的改变。

因此,在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用途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农民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出租人无住房而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准许。

华律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以上知识就是华律网小编对“宅基地可以出租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7830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申请宅基地有哪些基本程序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范本
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引用法条:
[1]《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3]《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版)》第十条
  • 农村房屋权利是否可以买卖

    2024-04-221392 人看过

    农村房屋权利可以买卖。农村房屋买卖需要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报经村委批准同意。关于农村房屋权利是否可以买卖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房法律允许买卖吗

    2024-04-221017 人看过

    我国法律规定公房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以成本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个人拥有部分产权,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关于公房法律是否允许买卖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农村宅基地能公证吗

    2024-01-151344 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没有产权证书,无法办理公证手续。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一般不能买卖,不能公证,只能在同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买卖双方可以通过村委会同意后,进行交易,但不能以买卖合同方式进行。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公证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屋共有人可以卖房吗

    2024-01-15141 人看过

    ​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关于房屋共有人可以卖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

    2024-01-14486 人看过

    大家应该都有发现,我们国家现在是很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为了能够建设新农村,而且提高农民朋友在各个地方的水平,很多的政策都在进行当中。那么,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居住权在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且居住权还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关于居住权在哪些时候消灭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农村房屋权利可以买卖。农村房屋买卖需要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报经村委批准同意。关于农村房屋权利是否可以买卖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因为合同主体的不同,在适用法律认定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关于农村房屋单方出售合同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买下的房子永久居住权不可以出售,永久居住权只是一种使用权,必须要拥有所有权的房子,当事人才可以出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所有权人才可以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关于买下的房子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出售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下列条件下能买农村房屋: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关于什么条件下能买农村房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农村宅基地没有产权证书,无法办理公证手续。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一般不能买卖,不能公证,只能在同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买卖双方可以通过村委会同意后,进行交易,但不能以买卖合同方式进行。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公证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村民能卖农村房屋,但一般只能在本集体之间流转。因为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除此之外的农村房屋买卖,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关于村民是否能卖农村房屋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二手房税费该怎么交,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二手房税费该怎么交,最新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二手房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将相应的税收到地方税务局的服务大厅缴纳即可。 但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要在取得卖房款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二手房税费该怎么交,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什么情况下可退已购的二手房,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可退已购的二手房的情况: 1、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 2、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3、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 4、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房屋; 5、出卖已出租的房屋,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 6、被依法查封、限制的房屋不能转让; 7、转让经济适用房不符合规定的; 8、出售央产房,未经《央产房管理办公室》批准的; 9、出售房改房,违反与原房屋产权单位约定的; 10、农村宅基地转让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转让协议无效。 农村宅基地不属于二手房的范围,但是因为宅基地转让纠纷数量很多,在此一并提出; 1 1、公有房屋承租人转让房屋承租权,不能办理承租人变更过户手续的。 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情况下可退已购的二手房,有哪些相关规定

承租人可以擅自更改装修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承租人可以擅自更改装修吗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可以随意装修租赁的房屋。 我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

房屋漏水谁负责?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漏水谁负责?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屋漏水由责任人负责。 房屋漏水由楼上下住户造成的,由该住户维修。 房屋超出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 房屋处于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经济适用房如何取得完整产权

于祝律师47分钟前回复:

房子买了多少钱?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