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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4 2785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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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我国关于婚姻关系最为重要的法律,民法典对日常生活中婚姻关系作出了规定,那么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

(1)重婚的。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有两种行为方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民法典》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两类:一类是直系血亲,包括所有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另一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系。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但明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民法典》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也应适用拟制直系血亲,而且从伦理道德和法律精神来看,无论该拟制血亲关系是否解除,都应该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制旁系血亲,只要没有三代以内旁系自然血亲,不在禁止通婚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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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前患有医疗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沿未治愈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者,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二是指定传染病,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性病、麻风病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三是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未到法定婚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时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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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什么是无效婚姻,哪些情形属无效婚姻
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又该怎样解除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谁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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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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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法典规定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不能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单方面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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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离婚后几岁能够变更抚养权,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离婚后几岁能够变更抚养权 任何时候都能够变更抚养权,因为法律上对这个是没有年龄限制的。 符合变更条件就能够要求变更。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能够变更的。 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 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能够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协议怎样强制执行,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协议怎样强制执行,法律上如何认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协议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不属于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人民法院依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离婚协议怎样强制执行,法律上如何认定

父母死亡后财产是否属子女继承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父母死亡后财产是否属子女继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父母死亡后,父母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 对于遗产,父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依据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均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领证后给礼金属于共同财产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结婚时男女任何一方收取的礼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通常男女在收取礼金的时候一般都是举办婚礼的时候,按照当前的情况来看,此时双方基本已经是领取了结婚证的。 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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