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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婚房婚未结成房应该怎么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5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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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的年轻人都会选择在婚前把房子买了,在买房的时候双方都出了一定的钱。可是两人最后没有成功结婚,这就要面对婚前买房怎么分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简介

2006年,张-女与李男相识并相恋,不久二人开始同居。2008年,二人订婚,由男方出资12万,女方出资13.5万在某小区购置楼房一套,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二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久前,张-女来到中心咨询:如果二人现在因感情不合,要分手,这房屋的增值部分该怎么分,该找谁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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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本案,二人于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楼房并领取房屋产权证,且双方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故此房属于二人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张-女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对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相关知识: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

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因而,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婚前买婚房婚未结成房应该怎么分的详细介绍,从本文可以看出这种情况下一般按照当初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房屋的增值部分。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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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 符合迁入地要求的,可以迁回娘家。户口的迁移主要看迁入地的户口迁入政策,只要娘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允许女方迁入,在没离婚的情况下也是能够迁入的;不符合迁入地要求的,就无法迁回娘家。

  • 登记离婚是一定要户口本的。在我国的离婚登记中,如果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需要离婚的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关于登记离婚一定要户口本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关于起诉离婚到户口所在地还是常住地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的责任由谁承担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的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后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则由欠债一方自己承担。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具体来说包括下列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规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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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父亲去世后未留遗嘱房产的继承问题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父亲去世后未留遗嘱房产的继承问题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父亲去世后未留遗嘱房产的继承问题 尊敬的同事们,关于您关心的父亲过世后无遗嘱房产的相关事宜,在此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具体的法律程序。 需要各位继承人前往居委会取得法定继承人证明, 同时在当地派出所开具出有效的死亡证明; 接下来依序前往区或者市级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其次是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完成房屋面积的测绘或转换工作; 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继承登记的申请; 最后一步便是到驻场税务所完成税收核实并换取崭新产证。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各位解决困扰。

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有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有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与分不分居没有关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父母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婚姻无效财产怎么样分配?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姻无效财产怎么样分配?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姻无效财产怎么样分配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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