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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364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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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进行集资建房,会有什么风险吗?这和单位福利房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

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福利房,一般是由国有单位申请划拨国有土地并出资建设后分配给单位职工居住,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福利房和集资房都是国家对国有单位职工住房的优惠政策,所以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了集资建房的员工都不可以享受货币分房中的补贴。

单位集资建房是什么意思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下面是单位集资建房需注意的事项:

1、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2、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使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3、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总的来说,单位集资建房是单位组织职工向单位缴纳资金,由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在自有土地上筹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单位依据内部集资建房的政策,按成本价销售给职工的房屋。以上就是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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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过经济适用房单位不给分房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买过经济适用房单位不给分房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我国有没有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一个人在买过经济适用房后,在所在单位就没有了享受福利分房的资格; 2、我国有没有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买过一套经济适用房,另一方在所在单位就没有了享受福利分房的资格。 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具有以下特点: 1、性质:微利商品房,售价低。 2、产权:不完全产权。 3、销售许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证等五证。 4、土地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政府批准的年度计划。 5、价格:政府限价,浮动空间不大。 6、建设标准:户型、面积、档次等具有政府指导性。 7、规划设计:招投标。 8、开发建设:招投标(不得转包)。 9、工程监理、验收入住:按国家规定。 10、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1、物业管理:同普通商品房,偏低,保证基本服务。

国际e庄房产证有吗

法律顾问律师47分钟前回复:

关于国际e庄房产证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国际e庄房产证有。 项目用地性质是综合配套用地,产权证是肯定有的,而且是大产权,唯一不同的是50年产权。 国际E庄地处东南五环外,位于五环和京津塘交汇处的东南角--亦庄东部新区。 紧邻大羊坊桥,处于科创二街与经海四海的交叉处。 向北是亦庄的三羊居住区,向西是京津塘高速。 向南是轻轨L2号线。

抵押出去的房子是否可以卖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抵押出去的房子是否可以卖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抵押的房屋可以卖。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产注销抵押怎么登记?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房产注销抵押怎么登记?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应按以下方式登记: 首先需要提交如下证件: 1、抵押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 3、《贷款还清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 5、《注销登记申请书》。 其次按照注销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登记的流程: 在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抵押人要持借款人最后一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并领取存放在贷款发放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县城到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市区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柜台要求开具《注销登记申请书》,县城到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然后抵押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上述证件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县城在各县房产管理处办理),房产管理部门收回《房地产他项权证》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的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栏内填写注销日期并且加盖注销抵押登记章。

房子不要了定金能退吗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房子不要了定金能退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子不要了定金能退吗 一般是不能退的,定金协议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由此可以得出,如果购房者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子了,就会归责于购房者,购房定金是不能退还的,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购房者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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