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公司设立 > 公司制度 > 公司裁员不公作为部门领导如何争取

公司裁员不公作为部门领导如何争取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3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公司裁员是正常的,这就跟公司会招人的道理是一样。面对公司裁员的决定,有些主管觉得不太公平,因为被裁的员工工作努力且认真,被裁掉是公司的损失。那么,公司裁员不公作为部门领导如何争取?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公司裁员不公作为部门领导如何争取?部门领导可以主动跟公司领导争取。

企业裁员不公怎么办

华律网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所以根据此条之规定,企业必须要有给你重新安排工作,而你无法适应的证据,否则属于企业违约,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并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须按每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赔偿你。赔偿工资标准按你离职前12月的收入总额月平均计算。记住:是收入总额喔,包括所有的工资与福利,且不能扣除代扣代缴部分啊;还有就是没有提前一个月的话,要再加多一个月的通知费,标准同上。法律依据为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裁员不公时劳动者要为自己争取权益没有错,这时建议你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公司裁员孕妇怎么办,赔偿标准是多少
员工被公司裁员后能否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没有签订合同,公司裁员把我辞退,能否获得劳动补偿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在线咨询
  •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有哪些

    2024-04-24123 人看过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关于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公司设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59 人,获好评率 100%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 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哪些程序

    2024-04-24168 人看过

    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的程序包括,首先由董事会提出提案以及草案,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哪些程序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设立分公司需要公司章程吗

    2024-04-24179 人看过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公司章程。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关于设立分公司需要公司章程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公司章程是否可以自己写

    2024-04-24181 人看过

    公司章程可以自己写,具体的条款应当由所有的发起人共同商定。公司章程应当包括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关于公司章程是否可以自己写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制定公司章程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4-04-24103 人看过

    制定公司章程时的主要内容是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关于制定公司章程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依照以下流程变更企业法人:召开股东大会,经参加大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可以变更法人;到工商登记部门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变更企业章程;变更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关于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

  • 个人可以注册多个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关于一个同时能否注册几家企业法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挂名法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除法定代表人有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以外,一般责任是由公司承担。关于挂名法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子公司必须是控股的。子公司是一定数额的股份被母公司控制的公司,但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是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能够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关于子公司必须是控股的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公司只盖章是有效的,但是应当加盖公司的公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关于合同公司只盖章有效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一个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也就是说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能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关于一个人可以是否当多个公司的法人代表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司拖欠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关于公司拖欠社保如何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几种?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几种?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企业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 可以协商破产。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也就是说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

公司设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

如何区分董事长和总经理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区分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 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 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权力的大小其实不一定。 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 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 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 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条件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59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上除了对其股东设立人数要求在50个以下外,其他没有特别的要求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且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股东权益中的知情权如何体现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股东权益中的知情权如何体现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东权益中的知情权如何体现 关于股东的知情权问题,依照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依法享有查阅以及复制本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 同时,股东也具备查看公司会计账簿的权限。 如需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应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阐明其查阅目的。 若公司断定股东查看会计账簿存在不正当意图且可能对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潜在威胁,可以拒绝予以披露,并且必须在收到股东书面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并详述原因。 倘若公司仍拒绝对会计账簿进行披露,股东有权寻求法院帮助来获取该信息。

提存的原因是如何的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提存的原因是如何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债务人提存的原因有: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受领; 债权人下落不明;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