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无效婚姻的处理情况:
以下案件按照事实婚姻处理,而不是无效婚姻。
王*玲诉邓*军无效婚姻的婚姻家庭纠纷案
案情简介:
1983年1月,18岁的王*玲与21岁的邓*军举行了婚礼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后一直未有生育。2003年8月,王*玲起诉要求离婚。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玲与邓*军在“结婚”时均未达到法定婚龄,以后又一直未进行结婚登记,应按无效婚姻处理,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玲与邓*军为事实婚姻关系,应按正常离婚程序处理。
案件评析:
对于一方或双方未达法定婚龄而成立的婚姻,无论登记与否,均是违法行为,构成无效婚姻,处理时分几种情况:
1、取得结婚证时未达法定婚龄,但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颁行时已达法定婚龄,因婚姻障碍已排除,承认其婚姻有效。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颁布后,一方或双方未达法定婚龄骗取结婚证的,由婚姻登记机关收回结婚证,宣布该项婚姻无效。
3、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
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4、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5、在1994年2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之后,未达法定婚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就本案来说,王*玲与邓*军于1983年1月举行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结婚二十年未有生育。2003年8月,王*玲起诉离婚,应按事实婚姻关系对待。笔者因此同意第二种意见。
相信阅读到这里,大家对无效婚姻的处理情况应该有了一种大致的了解,小编在这里告诫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婚姻,了解好婚姻法的相关情况,不要草率,盲目地进行结婚和离婚,如果你还有更多的婚姻问题以及想要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华律网找专业律师进行相关咨询。
当事人离婚后一般不需要申请婚姻无效,但在离婚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与离婚的法律后果不同。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为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离婚的法律效果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存在,且依法定程序已经解除。关于离婚后是否还能申请婚姻无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已经离婚了还能够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但是不一定能得到赔偿。关于已经离婚了还可以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以下是由华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案例解析。无效婚姻离婚案例
案情: 张-妹与李某经自由恋爱后欲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张-妹不足法定结婚年龄,张-妹便用其胞姐即张-姐的身份证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证上男方姓名是李某,女方姓名是张-姐。张-妹与李某共同...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母亲能否代为提起离婚诉讼?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当事人属于重婚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于无效婚姻的具体法律认定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关于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当事人离婚后一般不需要申请婚姻无效,但在离婚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与离婚的法律后果不同。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为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离婚的法律效果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存在,且依法定程序已经解除。关于离婚后是否还能申请婚姻无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对于婚姻无效的诉讼,应当由无效婚姻登记机关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于诉讼婚姻无效管辖法院规定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无效婚姻的条件包括: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未到法定婚龄等。关于无效婚姻的条件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无效婚姻出轨一般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对于无效婚姻来说,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赔偿针对的是有效婚姻。关于无效婚姻出轨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无效婚姻申请人一般指的是,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等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关于无效婚姻申请人包括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