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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立案标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9 44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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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出口退税凭证的提供是有一定的法律对其进行规定的,对于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的,我国是会严处的。那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立案标准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第405条第2款)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掏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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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询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询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量刑标准

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是指致使犯罪分子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得逞,国库税款损失巨大等。

三、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海关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主体仅限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为徇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三种形式,即徇私办理发售发票、徇私办理抵扣税款、徇私办理出口退税。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客观方面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罪相比,比较容易区分,在此不再赘述,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与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相比,其区别主要表现为:

一是行为发生的阶段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的行为一般发生在办理出口退税前;徇私办埋出口退税往往发生在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并以伪造或非法提供的出口退税凭证为前提。

二是行为发生的部门不同。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发生在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徇私舞弊出口退税则发生在税务机关在办理出口退税的工作之中。三是行为的方式不同。前者是徇私提供出口退税凭证;后者是徇私办理出口退税。

(二)区分本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界限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殿,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它与本罪的区别主要有:

1、犯罪主体不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违法提供出门退税凭证罪的主体则为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客观方面衣现为假报出口或者以少报多、以劣报优或以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徇私舞弊,非法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

3、侵犯的客体不同,骗取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同时还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希望大家看了小编整理的知识,能够更加了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知道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华律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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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构成有哪些
什么是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第四百零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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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债务要投资人承担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要投资人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直至全部清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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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债务可以查封合伙公司的财产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不可以。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或者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 股东个人对外负债,执行过程中股东个人系被执行人,该股东所在的公司并非被执行人。 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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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挂靠公司的车辆过户手续程序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挂靠公司的车辆过户手续流程是:首先要和挂靠单位解除挂靠关系,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 办理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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