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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对面积误差有异议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5 395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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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矿的沈阳人也有着精细的一面,很多的购房者在收房验房的时候,会对房屋的面积进行测量,看看我家的面积到底有多少,以确保所得的实际面积与开发商给出的面积相一致。然而,实测面积出现误差也是常见的情。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那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面积误差是如何产生的?

1.图纸测算和现房测量由于测量对象实体不同可能会产生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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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在购房时(主要是指期房)拿到的面积叫“预测面积”,它主要是测量单位根据图纸得来;而购房人在入住时拿到的面积叫“实测面积”,是由测绘单位在项目竣工以后实地测出的。这样,从图纸到现房,本身就出现了产生误差的环节。

2.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修改图纸

这可能会造成原始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较大差异

如果开发商能完全按图纸施工,而且公摊部位不变,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的误差一定会在新购房合同规定的3%面积误差范围以内。

3.政策的不完善也是产生测量误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目前房产测量当中,测量单位所依据的政策本身就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a:有关公用面积具体分摊计算的政策目前还不够完善,政策只规定了分摊部位,但如何分摊计算却没有具体规定;

b:个别关键术语没有解释。如规范中多次提到“勒脚”,但到底什么是“勒脚”却没有解释,阳台与平台的准确定义没有解释等等;

c:有些建筑面积如何测算,规范没有反映出来。如墙体不垂直的、挑窗台承重柱突出墙外、室外楼梯具体如何计算等规范中就没有提到,这就特别容易导致作业人员因理解不同而测算出不同结果。

4.测量本身就有误差

同样是1m长的尺子,每个人测出的却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测量本身就有误差,但目前北京市房产测量有其允许误差范围,通俗地讲,100平方米的房地测量误差不得超过正负0.6平方米。

对面积有异议怎么办?

一般购房者们对实测面积提出异议,其实是对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的质疑。而哪些面积是否可以分摊不是由测绘部门来确定,它实质上是一种确权行为,而目前业主的大部分纠纷主要集中在公摊面积上,所以,业主们如果对公摊有疑义,应要求发展商对分摊部位进行具体说明,了解是否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如果要投诉,应向房地产产权主管部门申请复查;如果对面积数据有疑义,可以要求原测量单位进行复测,如果还有疑义可以向上级房地产测绘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房产测绘从纯粹的技术角度讲,它属于测绘领域比较简单的一种,但是从专业角度讲,房产测量与其他的测绘有很大的不同,房产测量涉及到大量的测绘技术知识、建筑知识、房产的政策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政策性及法律性。

那些关心自己买房面积被占了的同学们晓得自己该咋办了吧!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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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标准不同造成面积误差是不是可以起诉
当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是否有权退房
买房时存在面积误差怎么办
引用法条: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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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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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0万元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费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30万元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费用 1.关于过户住房的税费计算方式,依据的是住房的估价,这与住房的持有时长,住房面积及两方当事人的住房套数密切相关。 2.根据现行法规,在过户住房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了评估费用(占总价款的千分之六),印花税(万分之五)以及数百元的手续费用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交易卖方所持有的住房持有时间已满两年,则该交易将免征增值税(5%);而对于持有时间已超过五年且为个人唯一住房的卖方来说,则可以额外享受个税免征政策(1%)。 3.关于契税方面,买方若为首次购房并且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其应缴税率为1%;然而,若是二次及以上购房者或者购买的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那么其契税税率将升至 1.5%;若买方拥有第三套及以上房屋,其契税税率会进一步上调到3%。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57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有: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法律规定: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房产购买定金已经约定抵作购房款,还适用定金罚则吗

双方已经约定抵房款了,适用定金法则。

开发商拒绝退还订金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开发商拒绝退还订金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开发商拒绝退还订金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即定金担保条款,当事人可自主决定给予另一方以定金形式的债务担保。 但要注意的是,定金合同并非即时生效,仅自实际交付定金的那一刻始正式成立。 在此基础上,定金的金额亦是当事人自行设定的;然而,其额度必须限定在主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以内,逾越此限则不被赋予定金的法律效力。 在实际交付之时,若定金数额超出或不足预定的额度,对此可视为对预定定金数额的修改。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显示: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出卖方有通过承诺购买、预订、预约等多种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权利。 倘若由于当事人一方原因致使无法成功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应依据相关法律对于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而当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如期签订,且这一结果乃是由当事人双方均不能归咎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时候,卖方有义务将所收到的定金原封不动地交还给买方。 除此之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当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向买方收取订金性质的费用。 假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取的费用未能全部计入购房总价,那么在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仍需按照实际情况将未纳入购房总价部分的款项全数退还给买方。

70年产权定义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70年产权定义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 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 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 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根据这一条例,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 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 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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