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编 > 法定继承 > 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孙子能不能代位继承

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孙子能不能代位继承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5 216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孙子能不能代位继承?

能,作为直系血亲,孙子拥有代位继承遗产权。

事发

华律网

老人遗产引发叔侄纠纷

2013年夏天,家住万州的陈XX老人因病救治无效死亡。去世后,因陈XX拥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故有关部门一次给其亲属支付了12850元,其中包含了死亡丧葬费2000元。(本文人名均系化名)

忙完父亲的丧事后,陈XX的儿子们开始清算父亲的遗产,并进行分配。由于4位继承人中陈某某已经先于父亲陈XX死亡,因此陈XX的另外三个儿子陈*Y、陈ZZ和陈AA分得12850元。

可是,这样的遗产分配却没有获得全家人的同意,陈某某的儿子陈-B表示反对,他认为自己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爷爷去世留下的遗产自己也可以参与到分配中。在多次与三位叔伯商议未果后,陈-B无奈之下将三位亲人送上了被告席。

争论

遗产继承赡养义务挂钩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原告是否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与遗产分割的关联展开激烈的争论。

被告陈*Y和陈ZZ表示,父亲陈XX瘫痪约5至6年,期间均是由兄弟三人照顾,费用也是兄弟三人承担,身为孙子的原告没有支付一分钱。他们认为父亲去世后获得的这笔遗产是由相关部门支付,可没有兄弟三人的尽心赡养和养老保险金的按时交付,就不会有这笔遗产。故此,被告陈*Y和陈ZZ认为原告陈-B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应该获得陈XX的遗产。

原告陈-B表示父亲陈某某去世后,其原本所在的工作单位每月会支付200余元的抚恤金给爷爷陈XX。因此,原告认为自己父亲尽到了赡养爷爷的义务。另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自己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可以继承父亲的继承权。所以,应当分得爷爷陈XX的遗产。

判决

代位继承可分得遗产

听完双方的陈述和答辩后,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而针对代位继承的情形,法律上只规定了被代位继承人应当尽到赡养义务,而没有规定代位继承人应当尽到法定赡养义务。因此,原告陈-B具有代位继承的资格。

此外,陈某某死后学校发放给陈XX的抚恤金,不能算做是在尽赡养义务。后经查明,三位被告在陈某某死后,方才为父亲陈XX购买保险并长期照顾,法院认为三被告可多分得遗产。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陈XX的遗产现金10850元,由原告陈-B代位继承分得1972.7元,三被告陈*Y、陈ZZ、陈AA各分得2959.1元。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代位继承的条件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引用法条:
[1]《继承法》第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两孩子父母离婚各判一个,另一个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吗

    2024-04-18170 人看过

    一旦继父与继母发生离异,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独立抚育,另一方因为不再承担扶养责任使得原有的扶养关系统统终止,从而导致了双方均丧失在相互继承遗产方面的法定权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婚前个人财产在去世后如何继承

    2024-04-181057 人看过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去世后如何继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拆迁安置房能按份继承吗

    2024-04-16144 人看过

    继承人要携带齐全以下资料,即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附图(此部分资料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服务机构提供)和其它相关登记机构要求的证明文件,亲自前往房地产登记机构,处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能否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

    2024-04-15223 人看过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其遗产的,而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很多,不同继承方式效力是不一样的,那么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能否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合伙纠纷发生我们是否还是合伙关系

    2024-04-15862 人看过

    发生当然退伙情形中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法律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被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之日起成为合伙人。法律咨询:合伙纠纷我们还存在合伙关系吗就是我本来租了个店子、由于种

  • 后妻可以放弃继承权。只要后妻作为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或者后妻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但是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关于后妻能否放弃继承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但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有些人没有结婚,父母也都已经去世,这种情况下是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关于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关于放弃继承权的条件都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兄弟姐妹不算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属于旁系血亲。根据亲属的基础划分,主要分为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亲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父母是第一代,自己是第二代,所以亲兄弟姊妹之间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关于兄弟姐妹是否属于直系亲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事先声明放弃继承财产不可以不赡养老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义务不因为放弃继承而免除。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关于事先声明放弃继承财产是否可以不赡养老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伙人死后其合伙份额,若是合伙协议有约定的,可以继承。若是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入伙办理,需要经过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为合伙企业是由于各个合伙人之间的信任而组建,因为具有更高的人合性。关于合伙人死后其地位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腹子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被继承人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关于遗腹子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能改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已经公证过的遗嘱能改吗,有哪些相关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能改吗 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 但只有重新进行公证才可以更改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经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它的法律效力比较强。 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2024协议离婚一方不履行协议怎么办,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协议离婚一方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1、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 但是,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 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 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 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 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执行。 2、如果是经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妻子有替老公还债的义务吗?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妻子有替老公还债的义务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妻子是否有替老公还债的义务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丈夫是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欠债务由配偶偿还。 2、如果丈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丈夫所欠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 3、如果丈夫所欠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丈夫死亡后,如果妻子继承遗产的,应当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妻子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协议约定还贷方有效吗?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协议约定还贷方有效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协议约定还贷方对双方有效,但不能对抗债权人。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负有偿还责任。 即使离婚协议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 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欠债务,婚后一方为满足个人欲望确系与共同生活无关而负的债务等。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如果在婚前或者是婚姻存续期间约定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也约定了债务各自承担。 此时,夫妻中的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所负债务的一方的财产清偿。 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如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有权要求夫妻应当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遗产继承如何起诉,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遗产继承如何起诉,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就遗产继承起诉的方式: 1.起诉方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其中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递交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之后,人民法院会予以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予以立案,然后起诉方要交纳相应诉讼费。 4.等待开庭通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华律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