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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的含义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08 2926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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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

简称少数股权。在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股档权益中未被母公司持遥部分。在毒人以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一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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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部分股份时,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公允价值计价还是以账面价值计价,取决于合并报表编制所采用的理论。在母公司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是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部分的净资产应按账面价值计价,因而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中也以账面价值计价,并被列为一项负债。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整体的经济资源由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提供,它们应被一视同仁。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采用相同的计价基础,即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由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所蕴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在这一理论下,少数股东权益应列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但可与多数股东权益一起附表列示。

从合并的观点看,少数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中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所有权限仅限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当子公司清算解散时,他们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得到满足以后的剩余财产。由于母人股东的付款责任,少数股权的本质并非负债,而是所有者权益。在实务?校部梢缘ザ懒惺居诟赫退姓呷ㄒ嬷洹KǔT诤喜⒆什赫砩弦砸桓鲎芏畹ザ懒惺荆部梢苑直鹆惺旧偈扇ㄋ淼墓杀尽⒆时竟陀喙认钅俊H糇庸敬嬖谟畔裙啥幢荒腹舅钟惺保部山溆肫胀ü芍械纳偈扇ê喜⒘形偈啥ㄒ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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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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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如何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劳动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 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首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两种情况,合法解除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只有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 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明确,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组织结构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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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流程是什么样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关系解除流程是: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向本单位工会征求意见; 2、应当事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以及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3、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和签订协议,需要支付补偿金的进行支付; 4、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全部缴足社会保险。 劳动关系解除流程是什么样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崇明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45分钟前回复:

关于2024崇明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民法典如何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民法典如何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 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1、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另一方通常为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相对性。 没有只享有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有劳动权利的。 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点。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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