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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受贿罪中的“财物”包括什么
“财物”的定义,可有以下三种类型:
(1)金钱
即能够实现物质利益的一般等价物。对于金钱能够成为贿赂,自然毫开疑问,具体而言,金钱属于“财”的范畴。在实践中,如果行贿人使用假币进行“行贿”的,当受贿人在对假币不知情的时候进行收受,对受贿人应当以受贿罪的未遂论处。理由在于假币虽属于“物”的范畴,但没有使用价值,受贿人是基于认识错误而收受的,所以不能实现受贿罪构成,因而应当论为受贿罪未遂,在这种情形下,对“行贿人”不能以行贿罪论,因为假币不具有使用价值而“行贿人”完全是在利用欺骗手段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对这种情形的应对“行贿人”论以使用假币罪论处。
(2)物
这里仅指能够进行的,有形的,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这与民法上“物”的概念基本是一致的。民法理论中认为,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支配控制的物质产品”对于贿赂犯罪中的“物”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理解,一是具有有形性,就是具有一定的物理或化学属性,并且这种属性能够被现代技术测量的。有形性不等于固定性,以其他形式出现的,同样是一种物,比如:电、煤气、暧气等都属于刑法中“物”的范畴,自然属于贿赂中“物”的范畴。如果行为人以接受他人免费提供使用的电、煤气、暧气等,如果其价值达到受贿罪的定罪数额的,应当论以受贿罪,二是具有可交换性。实际上可交换性是以能够现实地可以支配控制为基础的。对于不能进行支配控制的东西,即便是有形的,也不属于刑法中的“物”。三是具有使用价值,也就是说,能够通过它来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要。
(3)可以行使物质利益请求权的凭证
将前两类作为贿赂犯罪中的“财物”不会引起太大的争议,关键是对于可以行使物质利益的请求权的凭证,因为在民法理论上,这类凭证是不属于“物”的范畴的,对此需要进行细致的分析。实际上从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交易形式本身就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而就现实而言,易货贸易这种形式已经被现代交易方式抛弃,而钱货交易形式也逐渐发生变化,一是现金交易的逐渐减少,代之以票据交易、记账交易等形式;二是电子货币的出现,大量的资金的划转开始通过互联网等网络进行,比如现在正蓬勃兴起的电子商务、信用卡交易等形式,从将来的发展来看,传统的交易形式会慢慢的让位于新兴的交易形式。
二、受贿与贪污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
(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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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但针对多次犯罪不过问、未能给予处理的,我们可以将其每次接受贿赂的金额予以累计计算,若其在接受请托前已经收取的礼物或现金价值超过人民币一万元,那就应当顺带考虑将这些金额一并纳入受贿总额中加以分析处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当他们在调查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态,针对那些现行犯罪行为主体或重要嫌疑分子,会采取临时性地剥夺这些人的人身自由权的限制办法。但需要明白的是,刑事拘留作为一种预防性的强制措施,它并非刑事处罚的手段。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根据受贿数额以及受贿情节的不同,法院将针对性地决定被告人的最终刑罚。1、个人受贿额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者,法院将判处罪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可以同时剥夺其财产;而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死刑审判,并且财产也会被剥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无论什么情况下,均需强调,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不当行为,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职权优势,擅自将公共款项挪用于私人用途,所引发的一系列非法行为,若挪用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利用该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我们所说的挪用公款,其主体身份为国家工作人员,主观心态则是基于职务便利实施犯罪,客观表现形式涉及将公款私人占用用于非法用途,或财产数额较高的营利性活动,亦或是挪用金额较大且超出三个月尚未偿还的情况。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贪污罪共犯是指两个或两个人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共同故意实施贪污犯罪的行为。关于贪污罪的共同犯罪是指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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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刑事责任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罪有四种档次的量刑幅度,主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轻重来进行区分。关于贪污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介绍贿赂罪一般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是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介绍贿赂罪一般要怎么判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刑法规定介绍贿赂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此外,如果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在前述量刑基础上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关于根据刑法规定介绍贿赂罪会判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受贿罪的判罚年限:受贿罪是身份犯和经济犯。法律规定,对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关于受贿罪能判多少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构成单位受贿罪的条件分别有: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客观上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情形。关于哪些条件会构成单位受贿罪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关于贪污罪主体身份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