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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78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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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直有一句俗话:“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使国家也不例外。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为行使职权而给公民或其他组织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那么也是需要合法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呢?华律网小编为帮您答疑解惑,整理了如下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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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

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国家赔偿的概念辨析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这里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做出的有效行政决定的上一年,所以若某个行政决定做出后又在后来因为行政复议而更改的,则以后来的这个决定做出的年份的上一年为准计算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我国的法律对于国家的赔偿项目、标准有非常详细和明确的规定,所以当我们的财产权或者人身权受到国家的侵权,我们可以依法要求国家进行合理赔偿。以上内容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与“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有关的知识,如果您还有疑惑,欢迎咨询本网律师,我们将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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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工伤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10/8/6个月;其他。关于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国家赔偿是权,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因此,受害人有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给予赔偿的权利。关于国家赔偿权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国家赔偿不属于任何救济类型。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及其工作人员在使行行政职权时用不正当的手段,侵害公民权利或人身权利造成恶劣损害后果的,公民和其它法人,组织等受害人可以获得国家赔偿权利。关于国家赔偿属于哪种救济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国家赔偿直接损失有以下情形:保全、执行过程中造成财物灭失、毁损、霉变、腐烂等损坏的;违法使用保全、执行的财物造成损坏的;保全、执行造成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等等,关于国家赔偿直接损失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 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申请人的行为错误导致的损害;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的损害;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等。国家赔偿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关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什么,国家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的申请是,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当面递交申请书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明确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充的全部相关材料。关于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该如何申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两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方式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的赔偿方式为辅。国家赔偿主要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还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关于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几种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工商营业执照能借别人用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工商营业执照不可以借给别人用,出借营业执照供他人使用是违法行为。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其中登记的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出借营业执照会出现的风险包括: 1、如果借用人因为营业执照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则出借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借用人跑了,则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后果全部由出借者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社会保障卡被别人拿了如何办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社会保障卡被别人拿了如何办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社保卡被盗刷了的话,一定要第一时间去挂失卡片,然后去查询刷卡记录,再顺着记录找到刷卡人。 若被盗刷的金额比较大的话,还可以到派出所去报案。 二、社保和社保卡有什么关系 只要缴纳了社保,就能领取实体社保卡,现在也可以领取电子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和实体社保卡用途基本相同,都一样可以用来进行社保缴费,社保查询,进行支付等,基本功能相似,电子社保卡和社保卡都可以用来进行社保查询、社保缴费、支付医疗药品费用等等。 和实体卡区别:1、形式不同,一个是虚拟卡片,一个是实体卡片2、使用方式不同,电子社保卡是通过绑定微信,用微信扫码的方式进行支付,实体卡片则是在特定的机器刷卡。 3、使用范围不同,电子社保卡只适合已经支持电子社保卡支付的机构进行刷卡,而实体卡片则是可以在各地刷卡使用。 所以说电子社保卡有局限性。 4、账户差异 和电子社保卡不同的是,实体社保卡实际上是一张金融卡片,可以当成储蓄卡使用,拥有储蓄卡的所有功能,包括储蓄,转账,提现等。 这是与电子社保卡最大的区别。 三、电子社保卡解除关联如何恢复 电子社保卡不小心解除关联,重新按照之前的操作重新绑定关联就可以了。 绑定个人信息以后就可以有电子社保卡了。 社保卡通常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一种电子凭证。 社保卡主要的作用有: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的记录、电子的凭证以及信息查询等功能;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等相关基本信息; 3、可以查询到参保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各险种具体缴纳情况; 4、参保人到医院持卡就医、到药店刷卡消费买药; 5、可进行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参保人可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 7、可以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等事务,在求职中可做在职证明提供社保的缴纳流水、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 8、可以做到一卡多用功能,例缴纳水电费、电子钱包功能。

新车交强险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新车交强险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果您的车是新车,那么有如下两种情况。 第一,私人汽车投保,车主需交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技术参数表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第二,单位汽车投保,车主需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车辆技术参数表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投保单、条 款盖公章;建议您在办理交强险之后适当的为爱车办理需要的商业保险,增加一层保障。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 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机动车行驶证检验有效期什么意思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机动车行驶证检验有效期什么意思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就是最后的年检有效期,到了这个日期需要再次年检,年检可以提前,但不能延后,出了这个有效期你的车辆就是未检车辆,要被罚款扣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骂人会被拘留吗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骂人会被拘留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辱骂他人会被行政拘留。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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