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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代理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的情况出现,被代理人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在实践中,代理人在签订合同时会出现所订立的合同内容超出被代理人赋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的情况。一般地说,代理人的行为应该严格遵守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中有关授权权限的约定。但民法的宗旨在于救济,与其使之无效,不如使之有效。对于代理人的越权订立合同行为,法律赋予了被代理人在事后加以承认的权利,即行使追认的权利。
追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明示形式,即公开声明表示对越权代理人的行为予以承认;另一种是默示表示,即虽然没有公开声明,但以事实表明:被代理人已经接受或者准备接受代理人越权代理所产生的后果。
《民法典》规定,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这就是一种默示的表示追认的形式。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也就是说,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属于效力待定,其有效性决定与被代理人事后是否对代理人的行为予以追认。
代理人进行追认的,则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其性质就和享有代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一样,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仍由被代理人承担。而且被代理人的追认具有溯及力和既定性,也就是说,一经被代理人追认,代理人签订的合同自始发生法律效力,不是从追认时起才发生效力;另外,一经追认,被代理人就要立即承担所有合同中相关的权利义务,不得在追认之后在推翻追认。
追认既然作为法律赋予被代理人的一项权利,被代理人就有权在权衡利益得失厚而不去行使这种权利。代理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代理人在事后不予追认的,《民法典》规定,“未经追认的行为,有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此时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来说就要归于无效,签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有越权的代理人予以承担。
《民法典》
第五百零三条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在很多的案件中我们当事人可能会选择通过律师代理进行处理纠纷问题,一般情况下就需要进行签订相应的委托律师代理合同。但是大家需要清楚具体应该如何签?这可以从本文中进行了解,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合同期内,公司单方解除代理合同后,当事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授权委托合同书范本授权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一,授权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依据上述双方于200年月日共同签署并已生效的《》(填写合同编号,名称)出具.二,授权范围(一)授权的地域范围本《授权委托书》只适用于
委托是一项民事行为,是需要有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签订委托合同,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履行自己的职责。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受委托人不履行职责应该怎么处理?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受委托人不履行职责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现生活中,有时我们会需要进行诉讼,但是我们对具体法律不是很了解,我们会请相关的律师进行帮忙。在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吗?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
保险代理合同可以约定解除,也可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约定在某项事项发生时。任何一方都可以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是指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或自觉解除合同。关于保险代理合同怎么解约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专利转让代理合同的签订:开头写好当事人双方的信息;中间的内容为代理服务内容、权责要求、工作进度要求、代理的期限、付款方式等;最后双方签名盖章附上日期。关于专利转让代理合同如何签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民事案由有代理合同,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签订合同而发生的法律问题也是民事案件的一种。关于民事案由有代理合同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无效代理合同的情形主要有: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无效,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关于无效代理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区别: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具体事务的人。而被委托人是指根据委托合同,协助委托人参与民事、诉讼、仲裁等活动的人,且一般被委托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区别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应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委托代理的事项、委托代理权限和委托代理期间,双方签名或者盖章。签订授权委托书后委托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由代理人代为办理事项。关于应该如何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委托行纪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有吗,下面华律网小编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委托行纪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有吗?委托行纪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是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所谓行纪,是指一方根据他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支取报酬的行为。行纪与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