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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哪个优先继承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23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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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华律网小编将为您讲解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哪个优先继承。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哪个优先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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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王某、孙某夫妇共生育子女三人,长子王某华、长女王某琳,次女王某珍。1970年王、孙二夫妇在本村购买房屋两间,土瓦结构,建筑面积34平方米,1985年1月,王某华结婚,并于8月搬出分家另过。同年9月,王某病故,其遗产未作处理。王某去世后,孙某与女儿王某琳、王某珍共同生活。1991年,王某琳结婚,搬出另过。1994年王某珍亦出嫁,孙某独立生活。1995年6月孙某病故。其病故前,于1995年5月10日经龙南县公证处立下遗嘱,全文如下:“将房屋(未曾分割)都留给我的大女儿王某琳”并将房屋产权证交给了王某琳。王某华认为,自己也是家庭成员,理应分得部分遗产,遂起诉到法院

分析

本案不能完全按照“遗嘱在先”原则处理,应当部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在继承理论上,称之为“遗嘱在先”原则。由于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对个人财产所作的处分,直接表示了被继承人的愿望,所以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具体说来:1、只有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或者遗嘱按法律规定确认为无效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才不受遗嘱的影响。2、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只是遗产中的一部分,对于遗嘱中未处分的财产,应依法定继承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3、当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遗嘱所指定的遗产才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本案中,孙某以公证遗嘱的形式处分了讼争房屋,王某琳是否可以依据“遗嘱在先”原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呢?不可以,因为该遗嘱处分不属于孙某个人所有的房屋。本案中,实际上存在着两个继承关系:即王某死亡而产生的继承关系和孙某死亡而产生的继承关系。王某死亡后,因其未留下遗嘱,所以产生法定继承关系。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依照上述规定,王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其妻孙某及其子女三人,他们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讼争房屋系王某与孙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应作为王某的遗产,另一半作为孙某的个人财产。王某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但其遗产未作分割,应当认定为各共有人的共同共有财产。虽然讼争房屋在王某去世后,一直由孙某居住使用,并不表明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讼争房屋完全归孙某所有。因为放弃继承必须采用明示方式。这样一来,孙某去世前,房屋为孙某及其子女共有。然而,孙某在其公证遗嘱中却将房屋指

定由王某琳一人继承。显然,她处分了共有房屋中属于他人所有部分。因而该公证遗嘱部分有效,也就是说房屋中属于孙某所有的部分全部由王某琳继承,即房屋二分之一产权加上王某遗产中孙某应当继承的部分。至于房屋的其他部分则应由王某华、王某琳、王某珍合理分割。王某华是能取得部分房屋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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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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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法条:
[1]《继承法》第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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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什么情况下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况为,当事人需要证明证明自己无传染病或者精神类疾病,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可以更好地抚养孩子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可以拒绝爷爷奶奶去探视孩子吗 可以拒绝爷爷奶奶探视孩子。 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 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 二、离婚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实行自己的探望权。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对方不让看孩子的,侵犯了自身的探望权。 如果对方仍拒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三、异地离婚孩子如何探视 异地离婚孩子的探视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婚前房子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前房子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属于共同财产,但对于该房产的分配比例并不确定。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均等的分割,因为对于分割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决定。 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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