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其它合同纠纷 > 不签合同可任意克扣工资的吗

不签合同可任意克扣工资的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3 137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如果用人单位要聘用劳动者的话,是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工资的,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如果不签合同可任意克扣工资的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与劳动者已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却没有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此后,用人单位任意扣法劳动者工资,该行为应属于违法。用人单位还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华律网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也是违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实习期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主播违约案件能起诉立案吗

    2024-04-25165 人看过

    主播违约案件能起诉立案吗?可以。如果主播是根本性违约。且己方也没经纪公司(公会、MCN)违约证据,胜诉会非常困难。最好是考虑哪种方案能让自己赔的违约金最少,把损失降到最低。下面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的知识。

  • 合同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741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合资合同与章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2024-04-241088 人看过

    合资合同与章程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性质不同、效力不同以及内容不同三个方面,其中最需要注意的是合资合同不具有强制性,而章程具有强制性。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该写清的事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关于合资合同与章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主播离职被公司起诉索赔大额违约金怎么办

    2024-04-24172 人看过

    主播离职被公司起诉索赔大额违约金怎么办?要确定主播不想继续播是因为什么原因,是否有复播的可能,如果可以复播是可以协商的。如果主播不想继续直播,双方是否有签订直播合同,如果有签订合同,主播提出单方面解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通过协商或者法院两种方式确定违约金金额。下面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的知识。

  • 门面到期了,转让费没还回来怎么办

    2024-04-23187 人看过

    可以同承租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尽量通过友好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恶化关系或者造成更大的损失。您可以向承租方说明您的困难和诉求,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减少转让费金额,以便于双方都能接受。协商是解决问题的较为和平且成本较低的方式。

  • 技术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有哪些区别

    2024-04-23186 人看过

    针对于技术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有哪些区别下面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情况。一、技术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有哪些区别但是技术转让合同有一个大的前提是,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合同的转让方就应该拥有该项专利的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即技术转让合同应当以转让特定和现有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和转让权为内容,不包括转让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 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变更方式:首先,由当事人就变更的内容协商一致。然后,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最后,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时,合同变更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关于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宁夏技术合同备案到当地的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对于技术合同合同的签订,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合同内容。关于宁夏技术合同备案到哪里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 关于技术合同包括什么意思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专利纠纷可以私了的。关于专利纠纷是否可以私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方的合同丢了的,可以请求复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或者合同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可以到登记机关申请复印该机关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登记机关的印章。关于合同一方丢了怎么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般装修押金不退不可以拒交物业费,因为装修押金与物业费交纳并没有直接关联,二者需要分开来处理,装修押金不退的处理具体是根据合同约定来判定当事人责任。关于装修押金不退可以拒交物业费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鉴证日期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申请,对双方所立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鉴证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关于合同鉴证日期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游戏账号咨询问题

马建强律师19分钟前回复:

您好,您说一下您的具体案情

合同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游戏充值退款

曹成建律师20分钟前回复:

你好

运输合同赔偿金该怎样算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运输合同赔偿金该怎样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对于旅客自带行李的损失赔偿 对于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限额。 例如,《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第7条规定,每名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 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述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2、对于旅客托运行李的损失赔偿 对于旅客托运行李损失的赔偿,承运人应当按照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需要指出的是,其他法律如《海商法》等对此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