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鉴定 > 其它医疗事故鉴定知识 > 如何确认起诉前患者单方进行的医疗过错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的效力?

如何确认起诉前患者单方进行的医疗过错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的效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01-04 3155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0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为了明确医疗机构一方的责任和具体诉讼请求,患者往往在起诉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过错程度和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这些结论不同于诉讼中的司法鉴定结论,诉讼另一方如果不认可该结论,必须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王伟凡律师 四川成都

本人有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10年执业律师工作背景,擅长代理医疗纠纷(患方)、公司股权收购及转让、公司改制、公司清算及破产、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债务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书是否必须在45天内完成?

    2024-04-10124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事故鉴定书是否必须在45天内完成?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医疗事故鉴定书是否必须在45天内完成?一般在45天内完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医学会应当在接...

  • 医疗事故鉴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317 人,获好评率 100%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10年执业律师工作背景,擅长代理医疗纠纷(患方)、公司股权收购及转让、公司改制、公司清算及破产、合同...

  • 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2024-04-09164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如下: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2024-04-08176 人看过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问题带来帮助。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费用由当事人协商预缴付。如果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 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包括什么

    2024-04-06171 人看过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包括什么问题带来帮助。一、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包括什么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

  • 医疗事故免责情形包含哪几个

    2024-04-06136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事故免责情形包含哪几个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医疗事故免责情形包含哪几个医疗事故免责情形如下:(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

  • 雇佣吊车出现事故责任划分为一般是由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如果建设工程是由其他单位施工进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总责。关于雇佣吊车出现事故责任划分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

  •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问题带来帮助。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费用由当事人协商预缴付。如果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包括什么问题带来帮助。一、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包括什么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

  •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医疗技术鉴定书包含哪些内容问题带来帮助。一、医疗技术鉴定书包含哪些内容医疗技术鉴定书包含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鉴定要求;2、对鉴定过程的说明;3、医学会的鉴定材料;4、...

  •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医学会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如下: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

  •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包括哪些内容问题带来帮助。一、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包括哪些内容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2、鉴定材料和鉴定过程;3、是否属于医疗事...

  • ​伤残鉴定分两种,一种是司法鉴定。一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二者分别针对不同的部门。关于残疾鉴定在哪里做,要些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对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承担的,因其行为导致受害人的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一种民事损害赔偿。 且精神损害仅指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民法典对人身损害的赔偿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3、护理费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4、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赔偿的费用; 6、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 7、被扶养人生活费指加害人非法剥夺别人生命权; 8、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9、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被车撞了是否有精神损失费 被车撞了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费。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工伤事故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工伤事故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工伤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2、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 3、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医疗事故鉴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

关于医疗过失责任的详细内容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医疗过失责任的详细内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医疗过失责任的详细内容 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要求来看,医疗领域中存在的过失责任包括: 首先,所谓完全责任是指因医疗过失致使患者受到的所有伤害与损失均由医疗单位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医疗单位需要支付所有损失的百分之百; 其次,被称为主要责任的情况,顾名思义即表示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损伤与损失主要源自医疗过失行为,而其他因素则起着次要作用。 因此,在此种情形下,医疗单位需要负担整体损失的60%至90%;再者,如果医疗事故引发的损害结果主要源于其他因素,相应地,医疗过失行为只是次要影响因素的话,那么医疗单位需承担的就是次要责任,他们需承担的损失额度为整个损失的10%至40%;最后,当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影响大部分来源于其他因素,且医疗过失行为起到轻微作用时,医疗单位只需对其10%以下的损失负责,这就被称为轻微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应注意些什么问题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一,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就是说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应当把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一并要求侵权人赔偿,如果先就财产损失提起赔偿并且法院判决后,再以同样的事实或理由另外又提起精神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三,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 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 1、人格权受侵害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相关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医疗事故鉴定的责任划分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责任划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单方解除权属于形成权,无需对方同意即告解除。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一、三方违约多久可以拿到解约函 三方合同违约什么时候拿到解约函,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解除合同的一方会向当事人发出违约函。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公司注销产生纠纷该告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注销后产生合同纠纷的,由于公司注销法人资格消失,所以是不能起诉公司的,但可以起诉公司的原股东。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你好,请问腰椎压缩性骨折是属几级伤残

岳文贺律师3小时前回复:

要压缩三分之一以上才够十级伤残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