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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公司解散有没有孕妇三期赔偿
1、公司解散后劳动合同终止的,一般不需要赔偿孕妇,而是需要补偿孕妇;孕妇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公司需要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若是劳动合同违法终止的,才需要按补偿标准的双倍来赔偿孕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不支持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女职工怀孕是属于在三期之内,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不能无理由的辞退劳动者,如果造成劳动的利益和权益受到损失,那么劳动者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但对于此赔偿一般是会按双部的工资来进行支付,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那么还需要另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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