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履行 > 合同的抗辩 > 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

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3 240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般情况下,想要解除民事合同,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或者达到法定解除的条件。但是在某些特殊的合同中,是有任意解除权的。那么,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

要享有行使任意解除权的话,需要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解除合同

华律网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合同当事人能否约定任意解除权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明确的订立目的性,《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民事主体订立合同,是为了追求预期的目的,即在当事人之间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从而具体的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或终止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旨在消灭原有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随意约定任意解除权,那么交易的可靠性,稳定性将无从谈起,订立合同的初衷将不复存在,必将对经济秩序造成毁灭性地打击。

三、行使任意解除权的情形

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

一般认为《合同法》第232条不定期租赁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第268条承揽合同规定了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第308条货运合同规定了托运人的任意解除权;第410条委托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需要明确的是,任意解除权只能是法定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虽然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可以任意解除合同,但是由此给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仍然是需要赔偿的。华律网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合同纠纷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合同任意解除权
引用法条:
[1]《合同法》第二条
[2]《合同法》第八条
[3]《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区别

    2024-02-11194 人看过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在概念、构成要件和适用条件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债务,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更多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

  • 合同履行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642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五大抗辩权是什么

    2024-01-15178 人看过

    ​五大抗辩权主要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保证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关于五大抗辩权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不安抗辩权与合同履行有什么联系吗

    2024-01-15530 人看过

    所谓不安抗辩权,指的就是合同制定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对方当事人出现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提出的一种可以暂时不予履行自己义务的一种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与合同履行有什么联系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不安抗辩权与合同履行有什么联系吗不安

  • 请求权和抗辩权对比区别是什么

    2024-01-15484 人看过

    请求权和抗辩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这也是在民事活动中比较常见的情况。其中请求权和抗辩权都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那么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很多人都不清楚,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委托合同有任意解除权吗

    2024-01-152338 人看过

    委托合同是基于双方的信任而达成的协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租赁合同、保管合同是有任意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那么,委托合同有任意解除权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土地租赁合同是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件,经双方协商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土地租赁合同涵盖了被租赁土地的基本信息和相关租赁条约,谨慎签署土地租赁合同能够维护租赁双方的利益。依照范本写土地租赁合同可提高正确率。如何写土地租赁合同才正确?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分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律其他规定。关于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几种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是属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的权利。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是属于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判决同时履行抗辩权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认定,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并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判决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关于履行抗辩权有什么法律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三种。抗辩权是建立在法律请求权的基础之上的,当事人需要互负债务,没有法律请求无法行使合同抗辩权。关于合同抗辩权包括哪三种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关于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合同履行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我诉讼费交了还没有起诉对方,对方就把钱归还,这样费用可以退吗

白小诩律师7分钟前回复:

您好,您可以撤诉,撤诉费用会减半收取

与情感机构产生服务合同纠纷

刘伟霞律师11分钟前回复:

相亲网站?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