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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有什么补助政策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8 18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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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有如下补助政策:每年都可以领现金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等。且目前我国已经取消独生子女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关于独生女有什么补助政策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独生女有什么补助政策

1、每年都可以领现金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等。且目前我国已经取消独生子女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部门规定。各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部门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再婚子女怎样才算独生子女

1、根据当前的政策,独生子女享受一定的待遇,所以如果是带着孩子再婚,或是再婚后生育有子女的,将会产生独生子女的认定问题。但是,再婚子女是否能够认定为独生子女,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兄弟姐妹组成,甚至前段婚姻是否生育子女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概念上,“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无同胞兄弟姐妹,或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收养的兄弟姐妹。

3、因此,婚前夫妻双方都没有生育孩子,再婚后生育的孩子就算作独生子女。

4、而按照最新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规定已经被删除。但是,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5、具体而言,是可以享受以下的待遇:

(1)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3)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4)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5)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6)不过,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虽然难以确定奖励政策,但是确定为独生子女,今后也可能会遇到其他的政策。但是,因为各地的经济情况不同,所以如果想具体确定这个问题的话,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当地的社保部门等了解相关规定。

对于这类人群的一些政策应该已经有了详细的了解,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知道对于这类群体的政策, 自从开放了二胎政策后,就没有那么多的政策补助了,随着国家老龄化的程度加重,对于人口的增长上升到了国家的几项重大事件中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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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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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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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送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 2、孩子成年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送养人要求解除的。

敬请理解,颁发离婚证书的事宜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敬请理解,颁发离婚证书的事宜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在此需要明确告知您,领取离婚证书这一环节是无法委托他人帮忙进行操作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才能获得发放在役的离婚证明书。 在此法规条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此问题详细作出以下规定,即在自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刻算起的三十天之内,如有任何一方对于离婚表示不同意或迟疑,可以随时向该机构申请撤销离婚登记资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撤销申请的有效期仅持续至截止日期之后的三十日,您和您的伴侣都需要各自亲身为自己的离婚申请付诸行动。 若在期限结束后尚未办理对离婚登记手续的申请,那么将被视作自动放弃离婚申请。 希望上述解释能够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随时咨询我们。

处理涉外离婚中的财产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法律顾问律师50分钟前回复:

关于处理涉外离婚中的财产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适用我国法律。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债务离婚债务怎样办

法律顾问律师55分钟前回复:

关于一方债务离婚债务怎样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方债务离婚债务怎样办 离婚时一方的债务该由债务人全部承担。 但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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