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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构成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8 13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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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经济利益受到重,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构成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构成有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经济利益受到重,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法律依据

《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十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第四百零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2)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什么是因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只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是过失。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是否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如果在签订、履行合同时虽然被骗,但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损失,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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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指什么
签订履行合同可以构成诈骗罪吗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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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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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机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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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判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机构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判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机构有哪些 有关法律咨询的解答将由我们的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权威裁决。 至于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在必要时采用强制措施以及预审等环节,我们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全面负责。 关于检察工作、批准逮捕以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之侦查和提起诉判工作,这是由我们的人民检察院负全责的。 最后,审判环节则由我们的人民法院来担纲。 除了某些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案件外,其他的任何机构、团体和个人均没有对这些权利的行使权力。 具体的法律依据可以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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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是否会导致加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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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申诉是否会导致加刑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刑事申诉是否会导致加刑呢 在针对刑事案件提出申诉时,有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所承受的刑事责任变得更加严重。 然而,这仅仅在具备了能够支撑对他们的惩罚加以加重的充分证据之时才会成为现实。 需注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被辩护者和代理诉讼者如果认为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侵犯了他们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的权益,他们享有向同等级别或上级别的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投诉的权利。

骗取出境证件罪要如何来认定

法律顾问律师2分钟前回复:

关于骗取出境证件罪要如何来认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认定标准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出境证件的行为就认定构成此罪。 本罪的构成情况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出国考察、观光旅游等名义,弄虚作假、从国家主管机关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国(边)境所必需的出境证件,而且行为人将骗取的出境证件交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用于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而故意为其骗取出境证件,该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判刑几年

法律顾问律师3分钟前回复:

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判刑几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判刑几年 1、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定义为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即要求行为人的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且客观上发生了死亡的事实,与此同时还要求这两者在刑法的角度上存在因果关系。

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限是多少年,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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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十年,对于无期徒刑在获得假释之后都是有一段时间的考验期,假释的考验期都是从假释之日起进行计算,只有过了考验期就可以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按规定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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