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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怎么处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9 11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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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的处理: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怎么处理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怎么处理

1、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的处理: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解除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施工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合同解除后,尚末履行的,终止履行;己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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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应如何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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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所缔结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重大误解所缔结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重大误解所缔结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所规定,因重大误解导致签订合同时,该合同将因其可撤销性质而无效。 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依法享有撤销权,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予以撤消。 然而,在合同被确认撤消之后,其自始便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以下是具体法律条文支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终止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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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纠纷应该怎么样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应该怎么样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发生运输合同纠纷了,首先要确定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其中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 然后是对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审查。 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 但是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对其与承运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以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承担举证责任; 承运人对民法典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股权转让纠纷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权转让纠纷是否可以约定管辖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股权转让求分是可以约定管辖的,但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如果双方违反了的话,那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协议管辖都属于无效的。 一般的管辖法院都是在被告人的居住所在地。

关于2024年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详尽说明

法律顾问律师59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2024年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详尽说明 本契约须明确记载下列要素:出租方(甲方)的完整名称以及租赁所在之具体地址,租赁人(乙方)的真实姓名以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相应编码,以及双方各自的有效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 该合同需明确定义如下条款:第一部分为租赁期限,第二部分为租金及押金事宜,第三部分涵盖对租赁物业的维护及其修理措施,第四部分则涉及到转租等相关事项,第五部分规定了紧急情况下合同的提前终止权限,而第六部分则定义了租赁物业的使用目的,第七部分明确了违约金与违约责任的设定原则,第八部分则详细列举出在租赁期间内各项所需缴纳的相关费用清单。 在协议尾部,应有出租方、承租方分别签署的全名,以及所签署时间的记载。

购销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样处理呀

法律顾问律师59分钟前回复:

关于购销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样处理呀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发生购销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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