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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8 10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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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关于如何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有两种类别。

1、一般纳税人:达到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即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且是会计核算健全,能按照税法的规定,分别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单位。

2、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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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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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协议是否属于合同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收养协议是否属于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收养协议属于合同。 其他法律规定适用于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协议。 2、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的关于收养人权利义务的协议。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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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由夫妻以共同的意思确认,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承担的债务。 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只有经过对方签字确认,或者是事后追认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能够被明确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能够完全偿债的,这时候就不需要继续下一步分割程序。 不能完全偿还的,就由夫妻用自己的个人财产继续偿还。 具体的分割原则,实行意思自治原则,法院会尊重双方的债务分割协议,由双方确定责任的承担份额。 但是约定清偿不得对抗合法债权,不管夫妻双方的内部约定如何,夫妻双方都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全部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分手女方可以要分手费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索要分手费。 但要是因此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由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律不会支持索要分手费的诉求。 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

婚前男方首付离婚后怎么分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前男方首付离婚后怎么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前男方首付,后又离婚的,财产分割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有退休金的老人赡养费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退休金的老人赡养费标准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现在这个老人赡养费应当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确定具体标准。 赡养老人有很多种方式,其中支付赡养费就是一个主要的赡养方式,赡养人应承担的赡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确定赡养费标准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二、在赡养费计算中,应当包括哪些方面的费用 要知道,老人的赡养费咋算,就得首先知道,支付的赡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 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 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 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 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 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 笔者认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 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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