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破产法 > 破产法法律法规 > 破产法法规 > 2024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2024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2 16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关于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1、要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二、公司解散程序

1、通知股东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

2、成立清算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5、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等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公司解散时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公司解散流程
公司解散遣散费有多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在线咨询
  • 浅议破产案件中劳动争议的处理

    2024-04-1629055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企业破产案件中,职工劳动债权是清算的主要内容,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对职工劳动债权的清算无需职工逐一申报,清算组可依据破产企业的帐务记载和劳动保险机构的欠费证明直

  • 破产法法律法规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59 人,获好评率 100%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 新破产立法中对劳动债权的保护

    2024-04-1628952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在本次人大常委会上审议的新破产法草案中首次提出劳动债权的概念,人们特别关注劳动债权的保护问题。所谓劳动债权,是指因破产宣告前的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包括破产企业

  • 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中的顺位

    2024-04-1629374 人看过

    [摘要]优先权问题是破产清算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权利人的利益能否实现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实现。各个国家由于立法背景不同,各自的经济基础、社会制度、文化背景不尽一致,所以各种费用在破产清算中的清偿顺位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我们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企业破产涉及劳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04-1629314 人看过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局发布文号:京劳就发[1997]132号各区、县劳动局,市属企业主管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为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保证企业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企业破产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法院对于合伙纠纷案件的审判标准是什么以及有哪些建议

    2024-04-151927 人看过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合伙纠纷在经济活动中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我们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伙协议存在漏洞,比如:对资金的投入、赢利的分配、亏损的分担以及退伙等有些约定不明确;二是双方当事人合伙

  • 公司解散注销的区别:条件不同。解散因本身不能存续的事由发生,而公司注销一般是因为违法行为而发生的;时间不同。解散应当是注销的前置程序;其他不同。关于公司解散注销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

  • 公司解散,员工应该得到经济补偿。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关于公司解散员工应该得到哪些福利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同意股东各方提前终止《xx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和《xx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停业解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成立清算委员会,负责公司清算事宜。同意有关职工的经济补偿案。同意聘请xx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的清算审计事宜。关于有限公司解散诉讼书怎么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关于公司解散要满足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司解散的几种情况是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解散有主动解散以及被动解散。关于公司解散的几种情况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公司解散案件的法院管辖怎样确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的条件为,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困难的局面;公司的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以及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之诉。关于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股权转让后是否需要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权转让后是否需要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 1.关于公司股东变动之后是否必须完成税务登记变更事宜,需视实际情版况而定。 若涉及以下情况之一,则需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倘若股权权转让导致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改变,且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也维持不变,则无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其次,若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规模等重要信息均有所变动,便需及时进行纳税权登记的相应变更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第十六条的规定:凡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范畴内的纳税人,如果其税务登记内容出现了任何形式的改动,自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之日算起,至多30日之内,或是在向该部门递交注销登记申请前的这段时间里,申请人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际理法实施细则》中的第十四条记载,对于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的变动事宜,如纳税人自自愿选择,可以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主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凭所有相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权务登记变更手续即可。 4.,对于那些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产生变动但并不需要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服务的机构而言,他们只需在发现自身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动之时起30日内,携同所有必要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即足以应对。

破产法法律法规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

股东会决议资金担保规定是什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东会决议资金担保规定是公司如果要向其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由董事会或者是股东会或者是股东的大会来作出决议的,这是国家《公司法》第16条当中所作出的明确规定。

自然人独资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自然人独资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自然人投资的独资企业当中没有股东会议决议,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位投资人,根本就没有股东,所以在个人独资企业当中也不可能设立股东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就可以全权管理企业事务。

你好,在深圳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马云霞律师25分钟前回复: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