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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有继承权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7 10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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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只能法定继承,法定的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但是在继承财产时,公证遗嘱的效力更强。关于没有遗嘱有没有继承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没有遗嘱有没有继承权

1、没有遗嘱只能法定继承,法定的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但是在继承财产时,公证遗嘱的效力更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的继承形式主要包括哪些

1、公证、自书、代书、录音遗嘱,如果遗嘱人在写遗嘱的时候神志是清醒的,并且是按照自愿原则立下遗嘱内容,不存在第三方强迫的情形的,则遗嘱生效。

2、公证遗嘱是指该遗嘱是经过公安机关证明的,而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自己写下的遗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遗嘱继承形式。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无法自己书写遗嘱,需要通过口述的方式让他人代书的遗嘱。

要想遗嘱生效,以下几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 遗嘱人在写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第三方强迫遗嘱人立遗嘱的情绪;

(2) 遗嘱人的继承人中如果存在有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来源困难的,则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一份遗产;

(3) 遗嘱人在去世前做的口头的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并且证人之间不能是继承人,或者和继承人存在利害关系的。

3、对于遗嘱人写了多份遗嘱的,按照遗嘱人最后立的遗嘱为准。但遗嘱不能和公证遗嘱抵触,例如甲生前写了多份遗嘱,但每份遗嘱内容都不相同,其中有一份遗嘱是经过公安机关公证的,则应当以这份公证过的遗嘱作为最后的遗嘱。所以公证遗嘱的效力是几种遗嘱继承形式中最高的一种。

4、如果遗嘱人是无行为能力的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则他所立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的内容被除遗嘱人之外的人修改过的,则修改过的内容无效。

遗嘱在进行办理时,应积极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设立遗嘱的当事人应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我国的公证部门进行相关的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应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权益,进行相关的设立。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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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遗嘱人如何自己写遗嘱,遗嘱人如何找人代写遗嘱
哪些遗嘱属无效遗嘱?
什么是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与口头遗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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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配偶一方所负债务,是否会牵涉到另一方的共同偿付责任 1.夫妇间若存在一方借贷,另一方便未必具备归还的义务。 如出现此种情况,必须是该笔借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才需要履行偿付责任;或者是在欠债一方离世之后,其配偶接受了遗产,这时,继承遗产的一方也需承担起替配偶还款的义务。 2.所谓夫妻共同债务,特指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婚前一方借资购买并已经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财物所产生的债务; 其次,是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而负担的债务;再者,是夫妻二人共同参与企业运作或其中一方从生产经营中获得收益,应用于改善日常家居生活或与配偶共享的债务;此外,还有治疗疾病的债务和为负有法律义务者的治疗疾病所承担的债务;抚养子女所导致的债务;赡养负有养老义务的老年人的债务;为支付夫妇任意一方或共同的教育、训练费用而承担的债务;亦包括为承担必要的社交费用所负担的债务;最后,夫妇自行协商确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以及其他应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院判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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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院判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认定重婚罪需要的证据有: 1、配偶与第三方经过合法登记的结婚手续,或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 需要搜集结婚登记伪造结婚证证据,重婚者与第三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还可以搜集有婚外情一方与第三人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生活证据、双方在一起的亲密照片、录像、短信等,此外,还有亲属或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忏悔书等。 重婚案为自诉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需要被害人主动起诉,否则将不被人民法院受理。 立案后,当事人在搜集证据时可以请求警方协助调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且没有明确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通常情况下它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房产是在结婚前购买的,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或赠与等方式获得的,且明确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它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损害赔偿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时损害赔偿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损害赔偿有如下相关规定: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据此提出赔偿请求。 具体的赔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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