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订立 > 承诺 > 只有口头承诺没签合同有用吗

只有口头承诺没签合同有用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2 11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现实生活中,为了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我国法律允许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以及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内容,那么,没有签订保证合同仅有承诺行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只有口头承诺没签合同有用吗

口头合同,满足以下条件的有效:

1、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7、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二、订立口头合同的注意事项

1、纠纷中举证问题

主张方败诉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举证困难,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证人证言,以及约定合同时的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告方在举证时,首先应该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

2、纠纷前规避风险

亲友之间,如果发生经济往来进行口头约定时,按照民间的习俗,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对此以下几点建议:

(1)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3)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4)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

(5)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

若双方当事人长期通过口头协议进行合作,可以在后续履行口头合同中,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来沟通,这些文件、信函、意见、信息沟通,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亲友之间口头约定金额较大的借款合同,如果碍于情面仅进行口头协议,又缺乏第三人在场,最好能够妥善保存好银行提供的各种票据,尽量避免使用现金支付。

如果承诺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代为履行相应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即使没有签订保证合同,承诺也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三、保证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需要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签订保证合同仅有承诺也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但该承诺必须符合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需要承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承诺人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如何认识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怎么约定保证期间
保证合同的保证范围包括哪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用人单位让再就业劳动者承诺无需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费,工伤后能否向单位索赔

    2024-04-19143 人看过

    可以向单位索赔,公司让再就业劳动者承诺无需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是违法的。职工签了这种合同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五险一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但没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保,那么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的月工资赔偿。也许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合同订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694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湖北出国劳务纠纷怎么找律师?

    2024-04-19101 人看过

    1.我们可以找打过官司的朋友去问问;2.找律师事务所;3.一定要线下面谈;4.一定要搞清楚律师的专业领域是否和您的案件匹配;5.要看律师对于案件的积极性;关于湖北出国劳务纠纷怎么找律师,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湖北出国劳务纠纷怎么找律师1.我们可以找打过官司的朋友去问问,看...

  • 重庆出国劳务纠纷怎么找律师?

    2024-04-19173 人看过

    1.我们可以找打过官司的朋友去问问;2.找律师事务所;3.一定要线下面谈;4.一定要搞清楚律师的专业领域是否和您的案件匹配;5.要看律师对于案件的积极性;关于重庆出国劳务纠纷怎么找律师,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重庆出国劳务纠纷怎么找律师1.我们可以找打过官司的朋友去问问,看...

  • 广东出国劳务纠纷怎么找律师?

    2024-04-19152 人看过

    1.我们可以找打过官司的朋友去问问;2.找律师事务所;3.一定要线下面谈;4.一定要搞清楚律师的专业领域是否和您的案件匹配;5.要看律师对于案件的积极性;关于广东出国劳务纠纷怎么找律师,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广东出国劳务纠纷怎么找律师1.我们可以找打过官司的朋友去问问,看...

  • 青海出国劳务纠纷怎么找律师?

    2024-04-19145 人看过

    1.我们可以找打过官司的朋友去问问;2.找律师事务所;3.一定要线下面谈;4.一定要搞清楚律师的专业领域是否和您的案件匹配;5.要看律师对于案件的积极性;关于青海出国劳务纠纷怎么找律师,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青海出国劳务纠纷怎么找律师1.我们可以找打过官司的朋友去问问,看...

  • 承诺生效的条件是:作出承诺意思表示的主体是特定的,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在内容上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这是构成一个有效承诺的核心要件;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关于承诺生效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单方作出的承诺有效。单方承诺也可理解为赠与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被赠与人不表示拒绝,则此赠与行为成立。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关于单方作出的承诺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承诺生效后,合同成立。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关于承诺生效后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承诺不能撤回的情形:承诺已经到达要约人的;采用口头形式的承诺,因为一般该承诺作出后,会即时到达要约人;以及超过了承诺期限发生的承诺,该承诺一般被视为新要约。关于承诺不能撤回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法定的承诺期限与约定承诺期限,以后者为准。如果要约中约定了期限,承诺应在该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期限,并且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则承诺应即时作出。关于法定承诺期限与约定承诺期限哪个为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承诺者对被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利,并且对承诺事项没有超出一个限度;被害人有承诺能力、承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被害人承诺是在事前作出的。关于被害人承诺的有效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大陆法系国家在承诺何时生效的问题上采用到达主义,或称为送达主义。即承诺的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成立。关于承诺生效时间怎么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施工合同付款方式的详细分类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施工合同付款方式的详细分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施工合同付款方式的详细分类 施工合同的付款形式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具体而言,第一种付款方式就是遵照工程进程分阶段付款,即每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后,都将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项;另一种则如同预付款制度,即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初,就预付一部分款项,然后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后,一次性支付所有工程款项。 实际上,除了以上提到的两种付款方式之外,还可以采用实物、劳动力来替代折算工程价款,这种做法通常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动态调整。 依照付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建设工程合同划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三类: 1.固定价格合同:此类合同中的合同价款包括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范围与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这些内容需在专用条款内进行明确规定,并且在约定好的风险范围之内,合同价款暂不作任何调整。 至于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需在专用条款中进行进一步细化约定。 此类合同较适宜那些工程量规模并不十分庞大,而且能够精确计算、工期短暂、技术要求并不高深、风险因素相对较少的项目使用。 2.可调价格合同:在此类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价款可以依据双方约定进行适当调整,双方需在专用条款内详细约定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与规则。 3.成本加酬金合同:在签署合同前,双方应明确合同价款由成本和酬金两个部分组成,然后详细约定成本构成及其酬金的计算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总承包人需按照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向分包方支付款项;当分包工程完成量达到总量的百分之五十以后的七日内,总承包人须在双方共同确认无误后,再向分包方支付剩余的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紧接着,在分包工程完全完工之后,经双方首次验收合格两个月内,总承包人还需再次向分包方支付剩余的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最后,剩下的百分之十作为工程质量保证基金,只有在工程呈现出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之下,总承包人才将向分包方支付最终的这百分之十款项。 尽管面对合同无效的困境,但在验收合格后,相关款项仍然应该如数支付,这一点应得到严格遵守。 另外,施工合同的付款方式还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种即按时付款,另一种是按预留付款。 前者是以工程进程为准进行分阶段付款,根据每个步骤完成的具体工作量,逐一支付相应的款项;后者类似于预付款制,即在签订合同之时,就需要预先支付一部分工程款项。

合同订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破产清算赔偿的五大顺序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破产清算赔偿的五大顺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破产清算赔偿的五大顺序依次如下: 1、破产清算的费用和共益债务; 2、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3、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4、所欠税款; 5、普通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条款怎么写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条款怎么写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争议管辖的法院,但是约定是有范围要求的,只能在以下几个法院进行选择: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您只需要再合同中说明,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政局协议财产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民政局协议财产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民政局协议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的确认方式:如果满足普通的协议生效条件,且双方在民政局拿到离婚证之后,才有法律效力。 前述的生效条件包括: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