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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有权利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3 18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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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集体有权将集体土地发包村民承包,发包土地要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可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村集体有没有权利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村集体有权利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农村经济集体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例如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第六十四条 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就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人如果有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等情形,如果承包人不解除流转经营合同,农村经济集体可以解除,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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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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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拆迁怎么样计算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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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拆迁怎么样计算安置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拆迁过程中,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来确定的。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是拆迁补偿的一部分。 这意味着被征收人有权获得相应的安置费用,以确保他们在拆迁后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 法规 具体的安置费用可能会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 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应该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予以明确,并在征收决定公告中公布。 如果您对具体的安置费用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咨询下方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同时,您也应该积极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山东征收起诉程序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山东征收起诉程序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维权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信息公开: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到房屋拆迁项目的情况,是否有征地批文、是否有立项、是否有环评、是否有规划等信息,以判断拆迁行为的合法性。 3 委托专业律师:征地拆迁维权涉及多个复杂的程序,每个程序都很重要。 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征地拆迁维权需要将多个程序进行组合,多管齐下,以此推动案件的进展。 4 启动法律程序:在被拆迁人委托律师后,律师会指导被拆迁人启动法律程序,如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获得合理补偿:通常在提起法律程序后,拆迁方会主动找被拆迁人沟通补偿事宜,如果补偿合理,被拆迁人可以签订补偿协议,获得补偿。

白城征地维权程序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白城征地维权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雅安改造房屋怎样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雅安改造房屋怎样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在公告中,政府会明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关键信息。 具体到赔偿标准,它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这些费用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应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您应该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农民可以拒绝政府征用土地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农民可以拒绝政府征用土地吗 1、农民不一定可以拒绝政府征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非法征地的情形有: 未批先用、越权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 规避审批权,以租代征; 土地供用方式违法;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集体土地非法入市; 非法圈地,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大学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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