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公司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国有独资企业子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国有独资企业子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4 17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有经济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资产受国资委的监督,国家企业资产未经批准不能转让的。国有企业可以设立子公司的,那么国有独资企业子公司属于怎样的性质?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国有独资企业子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国有独资企业设立的子公司,其性质也是国有独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国有独资企业设立的合资子公司,其性质也是国有独资公司。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有哪些
国有独资公司减资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包括哪些
引用法条:
[1]《公司法》第十四条
[2]《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国有独资公司要签集体合同吗

    2024-01-15192 人看过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要不要签订集体合同,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比较多,逐一签订劳动合同比较困难的,可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 公司类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国有独资企业可否派遣劳务工

    2024-01-15174 人看过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接受劳务派遣服务,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但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劳务公司,不能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 国有独资公司是否要设立三会才可以

    2024-01-15152 人看过

    我国法律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内部组成有明确的规定,例如: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等等。那么,国有独资公司是否要设立三会才可以?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 国有企业改制的时间有什么限制

    2024-01-152643 人看过

    国有企业改制的时间有什么限制呢?首先,我们应该知道国企改革的具体完成时间是无法确定的,因为有太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只能说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完成改革事关重大,一定要稳步前进,不可急功近利在这里由华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些相关概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由谁来行使

    2024-01-14110 人看过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是董事会行使。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由谁来行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国有独资公司不是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不设立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是一人公司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关于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多长时间能转正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企业战略管理是指对一个企业或组织在一定时期的全局的、长远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以及资源调配做出的决策和管理艺术。关于企业战略管理指的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国有企业上市需要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 关于国有企业上市需要哪些条件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出生证明涵盖了从宝宝的性别、出生年月、具体住址以及父母的身份信息等,一般起到证明身份的作用。关于出生证明有什么用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性质不同,国有控股是指国家资本向企业投资入股,取得控制性股权,能够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国有独资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不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国有独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关于国有控股和国有独资有什么区别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融资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提前做好融资风险分析,制定融资实施方案并提交当地行政机关审核批准,对于存在不批准或者重大不确定因素的融资项目不得实施开展。一、国有独资公司融资具体有哪些规定和要求?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

婚姻

成蓓蓓律师12分钟前回复:

你好 说的具体一点

公司类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离婚后女方若未能支付抚养费,其探视权是否会受到影响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后女方若未能支付抚养费,其探视权是否会受到影响 在离婚之后,倘若女方未能承担起子女抚养费用,我们依然允许其行使探视权。 请注意,离婚父母对于子女的探视权乃是与其人身紧密相连的重要权利,此项权利理所当然地归属为亲属权这一类别,实质上它是一种以血缘和亲情为基础的身份权利。 因此,这一权利并未因为女方没有支付抚养费而自行消失, 同时也不能轻易地受到剥夺。 但是,如果女方在行使探视权过程中有任何行为举止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构成潜在威胁,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刻中止她的探望行动; 当导致中止的原因已经消除时,她的探视权将会重新获得认可。

2024贷款、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配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二)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 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