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其它房产知识 > 房地产产权 > 民法典中安置房交付以后多久有产权

民法典中安置房交付以后多久有产权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3 18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房屋征收拆迁时,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可以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补偿期限等问题。如果选择产权置换的,给予被征收人安置房,那么民法典中安置房交付以后多长时间有产权?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安置房交付以后多久有产权

安置房交付后,办理了产权登记的,取得安置房的当事人就取得了房屋的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1、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但是容易发生纠纷,因为房屋在几年后的价值是升还是降都是个未知数,那么房产证拿到后,如果卖主拒不过户,你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对方过户,所以,风险还是有的。约定的双倍违约因为过高,一般会被法院认为是无效的。

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取得安置房后,办理产权登记的,就拥有房屋所有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9544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安置房拆迁怎么补偿
商品房交付注意哪些事项
安置房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交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 婚前出钱买的房子没有房本离婚能分割吗

    2024-04-19142 人看过

    民事法庭也会根据具体情形,作出由哪一方配偶享有短期的使用权的决定。待取得了整栋房屋的房产证之后,夫妇双方可再向民事法庭提出诉讼,以解决关于房产分割的纷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婚前使用权婚后转产权,如果离婚有份吗

    2024-04-19121 人看过

    夫妻在离婚过程中的共有财产,必须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如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需由法庭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对孩子、女性以及未犯错一方权益的照顾这一原则进行裁决。除此之外,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其他应得利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租户可以设立房屋居住权吗

    2024-04-19133 人看过

    一般来说,租户不可以设立房屋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租房子对所租房屋也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这并不同于居住权。如果有需要的话,小编推荐上华律网咨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租户可以设立房屋居住权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 没有房产证夫妻离婚能分割吗

    2024-04-19147 人看过

    然而为了保障夫妻双方权益最大化,最为稳妥且有效的方法在于先行将房产证补办齐全。待房产证得以取得后,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对房屋进行划分处理,抑或是借助于先前达成的协议来完成。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房产证上有父亲的名字卖给子女要交税不

    2024-04-19105 人看过

    将财产通过转让或者买卖的方式过户至子女名下时,如该房产已经持有超过五年,则只需要缴纳契税;但若该房产未满足持有时间满五年的条件,则需要同时支付契税、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等多项税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原告没有房产证明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关于离婚原告没有房产证明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关于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产证贷款最多能贷三十年,但是,银行一般不会贷款那么久,银行会考虑回报率、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的具体情况等。贷款的期限具体可以由贷款人和银行协商决定。关于房产证贷款能贷多少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产证加名的三种情况是:赠与: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或单方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买卖: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析产: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凭借结婚证等资料直接办理。关于房产证加名的三种情况是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宅基地翻盖后产权归进行登记的所有人所有。宅基地也就是土地使用权,是和房屋产权联系在一起的,是不能和房屋产权分离的,房屋产权是按法律登记的权利主体为所有权人的,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利人应以村委会批准的建房人以及在房屋管理及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所有人为所有权人的。关于宅基地翻盖后产权归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限产权房能卖出去,一般在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有限产权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房屋买卖所得依法归个人所有。关于有限产权房能不能卖出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办房产证要走的程序是: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关于办房产证要走什么程序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集体房产证的使用年限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集体房产证的使用年限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纯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楼为50年;商业为40年。 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获取土地证开始算起,等老百姓办到自己的土地证时实际可使用的年限肯定会低于规定使用年限的,因为有开发周期的。 2、其实房屋的产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只要房屋不拆迁产权是没有期限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 因为我国规定土地归国家,所以我们买房时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3、既然土地有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没有拆迁,你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买房交过定金还能退吗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买房交过定金还能退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买房交过定金还能退。 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售房者单方违约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交了开发商迟迟不签合同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定金交了开发商迟迟不签合同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交定金时如果约定了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可以要求开放商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 如果期限届满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放商双倍返还定金;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签订合同。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房产纠纷诉讼费由哪几部分构成呢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房产纠纷诉讼费由哪几部分构成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房产纠纷进行诉讼的费用一般由案件受理费、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等构成。 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0元的除每件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额外按照规定标准分段收取。 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购房定金比例是多少2024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购房定金比例是多少2024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购房定金比例是多少 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法律规定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 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法律中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