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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清算后如何处置剩余资产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1 12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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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类型,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时,就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可能会有剩余财产的,那么股份制公司清算后怎样处置剩余资产?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股份制公司清算后如何处置剩余资产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后有剩余财产的,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怎么启动

公司清算包括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两种,解散清算原则上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方式等自己组织清算而无须外力的介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15天内组织成立清算组。只要公司严格遵从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清算,外力没有理由进行干涉,因为公司清算本来就属于公司意思自治的范畴。

公司清算应当自行组织,但在出现特定事由时,出于对有关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以及社会秩序的维护,有关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的司法救济。公司法184条规定,公司在解散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织精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清算。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的具体事由包括: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2、虽然成立清算组织但故意拖延清算;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完公司的债务,有剩余财产的,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给股东。财产分配结束后,公司申请可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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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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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抵销权纠纷律师收费明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279%,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哪些人不能当法定代表人

法律顾问律师57分钟前回复:

关于哪些人不能当法定代表人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 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哪些人不能当法定代表人,有没有法律规定

当公司法人好吗利弊各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当公司法人好吗利弊各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当公司法人不能用好坏来进行衡量,而且当公司法人也各有利弊。 公司法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1、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2、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公司法人好吗利弊各是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破产需要什么程序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公司破产需要什么程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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